“谁是互联网之父”并不重要
2016-03-11向松祚
环球人物 2016年6期
向松祚

今天,人人都谈论“互联网+”,人人都渴望借助互联网创业或发财致富;很多国家也期望互联网创造奇迹,助推经济走出萧条和衰退。互联网似乎已成为全球经济的“大救星”。那么,是谁发明了互联网?谁对互联网和数字信息时代贡献最大?这个问题的答案能让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认识创新和创业的本质。
我们很难认定某个人或某几个人为“互联网之父”,尽管人们通常将TCP/IP协议的创建者温特·赛夫和罗伯特·卡恩以及万维网的发明者蒂姆·李称为“互联网之父”。他们的贡献确实非常突出,人们给予这样的尊称也是出于对其的崇高敬意。但从互联网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来客观评说,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集体合作创新的真正典范。我们今天回顾和研究互联网的发展和历程,正是为了深入总结人类集体合作创新的机制和制度安排。因为面向未来,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将主要甚至完全取决于我们能否寻找和维系一个全球范围内的集体合作创新机制和制度。为了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威胁和难题,诸如全球气候变暖、经济衰退、贫富分化、地缘政治冲突等,只有依靠全球范围内的集体合作创新机制和制度安排,才可能找到恰当的解决办法。
互联网的发展演变历程可以给我们许多借鉴和启示。互联网所体现的开放、包容、平等、共享精神,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所需要的精神,正是全球化时代人类新文明的精髓。
分组交换技术的开创者之一保罗·巴兰生动地阐述了互联网的集体合作创新机制:“技术发展的进程就好像建造一个天主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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