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生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探讨
2016-03-07周海波
大理大学学报 2016年5期
周海波,颜 勇,黄 瑾
(1.四川农业大学组织部,四川雅安 625014;2.四川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四川雅安 625014;3.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雅安 625014)
我国医生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探讨
周海波1,颜勇2,黄瑾3
(1.四川农业大学组织部,四川雅安625014;2.四川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四川雅安625014;3.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雅安625014)
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频发,医生的劳动权益屡屡受侵。医生劳动权包括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从事医学研究、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团体交涉权、集体争议权等,医生劳动权保护面临着职业安全权受到挑战、休息休假得不到保障、工资收入与劳动不成正比、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行使不畅等问题,明确医生工作的劳动属性、完善医生劳动权益保护的实体法,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法律意识,真正实现管理法治化等措施从而保障医生的劳动权。
医生;劳动权;内涵;实现保障
[DOI]10.3969/j.issn.2096-2266.2016.05.012
近年来,医患冲突频见于国内媒体。“白衣天使”在承受极大工作压力的同时,还经常受到各种人身威胁,合法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在针对吉林省医院、长春市医院、吉林省中医院等十家医院的调查中发现,2010年至2013年,有4%的医生曾被患者或其家属武力侵害;有47%的医务人员曾遭受患者及其家属的辱骂;还有30%的医生经历过患者的威胁与恐吓〔1〕。医生在执业过程中,自主诊断权、休息休假权、人格尊严权、获取劳动报酬权等多项劳动权难以保障,导致很多人不愿意从事医生这一职业,甚至部分医生萌生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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