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机制
2016-03-07杨国辉李计远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杨国辉 李计远
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机制
杨国辉1李计远2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2.中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机制研究是个新颖而复杂的课题。论文是以“主体论”为视角,即从“双主体”、“管理者主体”、“受众者主体”、“用人单位主体”等评估主体的崭新视角,以“核心机制”、“管控机制”、“试金机制”、“优选机制”的内容定位出发,就其各自的概念、研究价值、作用范围与内容、研究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一一做出了较为合理的诠释和合乎逻辑的阐述,使“实践教学评价机制”内容线条清晰,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机制
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一直是中央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的教学方针,各个高校都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开展了系列的有益探索,形成了重要的教学经验。但是,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评估,尤其是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评价机制,是当前实际工作和学界共同关注的热点。开展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对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起到一种调控作用”[1]。评价机制是正确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主客体关系的总和,确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是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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