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立法评析
2016-03-06张丽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博物馆
高 升 张丽霄
(山东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
美国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立法评析
高 升 张丽霄
(山东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
美国为促进文物保护和文化事业发展,制定了完善的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立法,在捐赠主体资格、捐赠文物享受税收扣除的条件以及捐赠主体享受的税收扣除待遇等方面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在实践中也存在捐赠文物以假乱真,通过虚假评估骗取税款,以及私人捐赠过热,博物馆空间有限以致大量文物未能发挥其价值等问题。积极借鉴美国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立法的有益经验,对完善我国的文物捐赠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物;捐赠;税收扣减;IRC
各国为加强文物保护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例如文物出口管制、进口关税豁免、政府资金支持以及实施文物捐赠税收激励政策等。在美国,联邦政府根据制定的一系列文物保护政策,通过《国内税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the United States,以下简称IRC)以及美国税务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文物捐赠税收激励制度,对美国文物保护以及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以IRC为主要切入点,分析美国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的主要立法措施及对我国文物捐赠税收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立法主要内容
美国针对文物捐赠采取的是税前扣除的方法,即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捐赠者在捐赠文物时,以该文物评估后的价值为基础,根据法律规定的减免税率,可以在缴纳所得税时,扣除该文物捐赠部分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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