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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理念与路径构建

2016-03-04李春根陈文美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6年4期
关键词:导师命运共同体

李春根 陈文美

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理念与路径构建

李春根 陈文美

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在研究生教育过程是最基本最核心的教育关系。认为共同需要、平等互信、优势互补、教学相长是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在分析师生关系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制度建设保障师生共同需要,以平等对话实现师生身份平等,以自身发展促进师生共同提高,以合作互动促进师生发展共赢作为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

导师;研究生;师生命运共同体

导师与研究生关系是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是最基本最核心的教育关系,它遵循自身发展规律,并随着时代发展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受信息时代、市场经济、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影响,导师与研究生关系在和谐共进的基础上又向前推进了一步,逐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目前,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处理国家间、区域间的关系时受到广泛关注,成为我国新一届政府的外交新理念,获得国际上的肯定和积极响应。然而在学术界命运共同体的研究还比较零散,不成体系。因此,本文以现阶段导师与研究生关系为出发点,剖析师生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内涵,揭示师生命运共同体的本质特征,在直面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师生命运共同体的路径选择。

一、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的提出背景

研究表明,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力手段。受知识经济、信息化、市场化的影响,研究生具有价值多元、追求自由、个性鲜明、信息广泛的时代特征,这些特征深刻影响着导师与研究生关系的发展,使师生关系呈现多维度性,既要重视教育引导作用,也要关注指导手段的选择,还要更新师生关系的发展理念。为顺应时代要求,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研究生教育改革制度。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颁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要求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改革评定制度,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为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强化导师责任,出台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导师应当对所带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学生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给予指导与审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导师,一旦所带学生出现论文造假、学术不端,将追究导师的连带责任。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研究生教育进入综合改革阶段,改革导向主要体现在: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从教育投入保障、激励机制、导师责任、研究生个体能动性等方面着手,注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训练,重视激发研究生内在积极性,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的指导作用,加强导师与研究生学术责任连带效应,强调师生之间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反映在导师与研究生关系中,其实质就是要将导师与研究生在双方发展、共同提高方面不仅仅建立在道德约束上,而且与师生双方的声誉和利益直接挂钩。因此,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提倡建立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就是在和谐共进基础上树立新理念,引领导师与研究生之间新型关系的发展,最终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的内涵

命运共同体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平等尊重的关系。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师生关系呈现出命运共同体关系,故从导师与研究生关系出发,深入剖析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是深刻理解双方关系命运共同体精髓的必然。

1.共同需要是师生命运共同体的动力

心理学认为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它反映某种客观的要求和必要性,并成为个人活动积极性的源泉[1]。余清臣认为需要是一种社会化的需要,其指向可做褒贬的评价,但其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特别是指向恶的倾向性,它是指从良好关系中得到好处,作为需要对象的事物是一种能让人不断关注并最终感到美好的东西[2]。马斯洛将人的基本需要分为:生理、安全、归宿和爱、尊重、认知、审美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实,师生交往就是要满足双方各自的基本需要,从交往过程中感受到好处,而这必须得到对方的“配合”才能顺利实现。研究生教育是导师与研究生双方交往并相互“配合”的结果,出于理性考虑师生双方均会根据各自的需要来认识交往的行为,判断该行为是否属于自身需要而做出“配合”与否的行为。因此,要实现导师与研究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的高度“配合”,就必须建立在双方均认可的共同需要基础之上。这种共同需要并不是指同一个或同一层次的需要,而是指在教与学过程中,二者需要的指向相同且不违背对方的需要。同时,这种共同需要包含在马斯洛基本需要的范畴中,只不过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需要更多地体现在尊重、认知、自我实现等高层次上。表现在教与学过程中,导师除完成教学任务,还渴望教学带来的成就感、为人师者的荣誉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学生获得学历资本,还收获导师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的影响,受益终身。因此在师生命运共同体中,需以共同需要作为双方关系向前发展的动力,推动师生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主动选择“配合”,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平等互信是师生命运共同体的基石

马丁·布伯按人的态度将世界分为两种:“被利用的世界”与“相遇的世界”。他用“我和它”称呼前者,象征着不平等的关系,即我把别的东西都当作供我使用的“物”。用“我和你”称呼后者,而“你”是人性的,“我和你”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主体间的关系,把他人、他物当成了和我一样具有独立自由性的主体[3]。研究生是社会的精英,按布伯的观点,导师与研究生的交往建立在分享共同旨趣和高度能力的基础上,是灵魂深处的相遇,体现更高层次的交往关系,是人将自己与他人的命运相连,处于一种身心敞开、相互完全平等的关系。就职业来讲,导师是教书育人,研究生则以学习为主要任务,二者是平等关系而非尊卑关系;就人格来讲,研究生和导师一样,人格独立,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和独特的情感表达方式。在平等互信基础上,师生交往恪守尊重理解,促成知情统一,进而实现师生交往过程平等、民主的和谐共生。因此,师生关系不再是教师权威下的“我和它”的关系,也不是功利化的“雇佣关系”、“从属关系”,而是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的平等主体间关系,相互承认、相互信任、双方平等地开展对话和交流。

3.优势互补是师生命运共同体的路径

如果说“共同体”理念主要表达事物的统一性、整体性的话,那么这种统一性是以多样性、差异性为前提或基础的,没有多样性、差异性,就没有统一性和整体性[4]。从个体存在意义上思考,独立的个体是命运共同体存在前提。马克思说过,真正的共同体如果脱离了个人就会引起个人的反抗而无法维持[5]。从这个意义上讲,差异性显示个体的优势,优势互补恰是共同体发展的最佳路径,教育就是要提倡优势互补,将师生双方发展的统一性与差异性结合起来,实现学生的“社会化”与教师的“再社会化”。随着社会信息日益多元化,教育中文化反哺现象深刻地影响着师生关系,强调师生之间各有优势,双方在发展过程中能够优势互补,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知识代表、学术权威的作用,也要凸现学生在师生交往过程中对教师的“反向社会化”的影响。为此整合个体差异、实现优势互补成为构建师生命运共同体的路径选择,它要求师生双方要承认、尊重、欣赏对方的差异优势,在教学中重视优势互补。学生要尊师重教,将导师的知识、道德不断内化,导师要及时发现学生的差异优势并因材施教,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达到个性化、特色化和最佳化,同时导师还要重视并积极接纳学生的文化反哺,进而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再社会化”。

4.教学相长是师生命运共同体的目标

叶小文从文化视角给出命运共同体命运相连、休戚与共的释义,共同发展、共同成长是命运共同体的终极目标[6]。基于此,本文从师生关系的范畴来讨论教学相长的教学目标,进一步揭示师生命运共同体的终极目标。教学相长指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它既承认了教师先知者的地位,认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发挥主导作用;也认识到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实现教学相长。王炳照认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师生之间的辩证关系;《现代汉语词典》对教学相长的界定是:通过教学,不但学生得到进步,教师自己也得到提高[7];合作教育学派从合作角度认为教与学关系是真诚的合作关系。在研究生教育中,教学相长充分体现了师生命运共同体双方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目标,主要体现在研究生教育的导师负责制上,导师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学术道德规范培养全面负责,对学生道德品质和人格培养起到关键作用;研究生心智成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能力,有助于师生相互探讨、相互切磋而引起共鸣。研究表明:教与学的共鸣能更好地激发师生研究热情和创新欲望,有助于师生拓宽专业视野和厚实理论深度,最终实现知情意行全面相长。

三、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面临的现实问题

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引领着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师生关系的健康发展,然而受市场经济和多元价值观带来的负面影响,导师与研究生纯粹的导学关系出现异化现象,偏离师生命运共同体常态甚至走向反面,严重影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师生双方追逐利益,难以满足共同需要

导师与研究生的共同需要推动师生关系的健康发展,这种共同需要是建立在马斯洛关于人的基本需要范畴的积极需要,能给师生双方带来基本的生存和安全的需要,也能满足双方尊重、认知、自我实现的需要。然而现实中一些师生双方的逐利行为使师生的共同需要狭隘化甚至功利化。导师利用研究生廉价的劳动力完成科研课题,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或完成课题来追求经济或名誉上的利益,一旦各自利益得不到满足,很容易把双方关系引向紧张、敌对。正如唐纳德·肯尼迪所说,导师与研究生在分享共同旨趣和高度能力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境——知识产权和作者名誉、身份上的冲突,在合作中争吵,被剥夺的感觉[8]。这种逐利行为体现的是“利益驱使、彼此回报”,忽略了师生交往精神的陶冶和培育的教育价值,误导了师生共同需要,使师生关系渐行渐远,背离研究生教育的终极目标。

2.师生双方从属关系,难以实现身份平等

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主张师生以平等互信的身份对话互动,以实现师生双方知情意行高度统一。但传统师道尊严的思想一直影响着现实中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难以摆脱身份不平等的束缚。现实中有些导师拥有知识的绝对权威和绝对话语权,研究生处于受支配、被主宰的从属地位。导师从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课堂教学、讨论等方式,考试分数和各种奖惩量化标准,甚至从培养计划的制定、科研能力的训练、到选题的确定都自己说了算,不考虑研究生本人的兴趣爱好、水平差异,不重视与研究生的交流和启发,限制了研究生主体性的发挥,不利于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当然,这种从属关系也反映在现实中研究生主体性弱化,学习科研动机不足,缺乏专业学习规划,只能依赖导师的安排。因此,如何坚持在平等基础上,激发学生的学习科研欲望,适时启发引导,增强学生的自主性,是师生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

3.师生双方职责淡化,难以实现共同提高

师生双方职责贯穿研究生培养过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是实现双方共同提高的关键。导师职责是教书育人、科研育人,既要指导研究生的科研工作,也要关心研究生的思想品德;研究生职责是围绕做人、做事、做学问开展,不但要历练做人做事的学问,还要加深拓展专业知识,培养扎实的科研能力。然而现实中,有的导师热衷于职称、晋升、名誉、行政职务等,而疏于对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职责履行;研究生迫于生活、就业压力,各种考证、兼职,挤占大量学习时间,甚至出现混学历的情况,导致研究生对自身职责意识淡化甚至错位。在这种师生双方职责意识淡化的基础上,很难实现共同提高。

4.师生双方缺乏互动,难以实现合作共赢

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不只是师生双方学术责任连带共同体,也是师生关系情感共同体。人本主义认为教育的作用仅在于提供一个安全、自由、充满人情味的心理环境,从而使人的固有潜能自动地得以实现,师生双向互动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现实中“生多师少”,导师繁忙而造成对研究生的“散养”,学生缺乏主动与老师沟通导致师生双方互动缺乏,学术指导不足,感情交流甚少。这种互动缺乏最终导致学术氛围不浓,双方情感缺失,师生关系渐行渐远,难以引发学术和情感的共鸣,难以形成师生命运共同体合作伙伴关系,难以实现合作共赢。

四、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

现阶段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充分认识导师与研究生的共同需要,提倡平等互信、相互尊重、优势互补来实现师生双方的共同发展。因此在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结合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路径构建,以匡正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导师与研究生关系。

1.以制度建设保障师生共同需要

有效协调相关主体的利益,使各方需要得到合理满足,制度保障至关重要。围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导师与研究生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实现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其一,完善导师考核体系,建立双方连带责任机制。研究生教育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发挥导师学术指导作用,注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导师教书育人的职责,加强道德模范效应,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做人做事的熏陶。其二,完善研究生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的主动参与性。通过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研究生教育的内在激励机制,建立多元的奖学金分配方案,有效激发学生钻研、创新的能力,鼓励研究生多参与课题研究,实现在参与中提高。其三,建立正常的导师与研究生退出机制。在导师负责制下,研究生一旦选定导师,很难作出改变。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高校硕士研究生一般在导师和硕士研究生之间实行双向选择制度,如果学生或老师对对方不满意,都可以申请解除关系,由研究生院出头做老师工作,或者为学生选择另外的导师[9]。导师与研究生的冲突主要基于价值观取向不同、学术争端、性格差异而引起,一旦在师生之间无法调和,如遇人大教授因学生无端嘲讽他人而宣布与其断绝师生关系这种情况,需在协商和公平对话的基础上立即启用导师与研究生退出机制,将其对师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2.以平等对话实现师生身份平等

师生双方平等对话是师生命运共同体的基石,是实现师生身份平等的关键。开启双方平等对话需要学校、导师和学生各方参与、训练和培养。第一,营造平等尊重的校园文化,赋予导师学术权威和教学科研的主体地位,切实提升教师职业自豪感,有效发挥导师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导师成为平等对话师生关系中的积极力量。第二,导师必须充分认识学生平等主体的理念并努力践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理解学生的情感和全面发展的需要,确立教育教学活动服务学生学习的思想,以此开展教育教学平等对话,做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合作者、组织者和指导者。第三,在相互信任、轻松民主的教学氛围中,研究生要利用学习主体的身份,提升自我意识和展现自我的能力,发散求异思维和质疑精神,力求参与和完善教学实践工作,在教育教学中与导师进行平等对话,努力成为师生平等对话关系中的重要力量。第四,以情感交流促进师生双方的平等对话。命运共同体是师生情感共同体,情感交流能促进师生双方相互尊重、相互了解,是师生平等对话、实现身份平等的纽带。因此,导师要运用“人生导师”的职能优势,加强感情交流,对研究生各种心理变化进行适时疏导;研究生要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常持学习和感恩的心态,在情感交流中努力学习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人格,全方位提升自己。

3.以自身发展促进师生共同提高

共同提高,是导师与研究生命运共同体的终极目标,要实现师生双方共同提高,自身发展是关键。就导师而言,一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提升科研能力,积极创造科研条件,让学生在参与中探讨,在探讨中提高,做好学术指导人;二要提升人格和品德魅力,增强责任意识,成为研究生做人做事的模范。就研究生而言,努力提升自己,需要“三个学会”:学会学习,找到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用批判的思维阅读;学会做科研,围绕问题学习,加强与导师和同学的交流,积极参与导师的课题,主动向导师请教;学会提高自主学习意识、做好时间管理,合理安排学习、科研时间。

4.以合作互动促进师生发展共赢

人际关系理论认为,人们的交往频率与相互间的密切关系呈正相关,双方频繁的交往互动有利于形成共同话题和共同感受。导师与研究生要转变以往的思想观念,在相互尊重、民主平等、优势互补基础上加强交往互动,在交往互动中建立新型合作伙伴关系。首先,要完善师生合作计划。从双方利益出发,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充分考虑研究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提升的需求,以及导师科学研究、教学任务、研究生培养质量考评的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共同探讨、共同决策、共同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其次,建立师生合作跟踪机制。在研究生教学、实践、毕业论文撰写等环节,建立完整的跟踪机制,及时对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情况进行反馈,对出现的问题,师生双方要及时沟通协调、交流信息、交换意见,乃至修正培养计划,确保实现最终目标。最后,建立师生合作评价体系。围绕研究生培养满意度、研究生专业水平、科研产出等方面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以此检验导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从而敦促师生双方以真诚、认真、负责的合作态度,完成研究生培养合作过程。

[1]彭聃龄.普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110-111.

[2]余清臣.权力关系与师生交往[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48.

[3]罗刚,佘雅斌.“我和你”师生关系及其建构——信息对称环境下的新型师生关系探究[J].电化教育研究,2010(8):57-58.

[4]邱耕田.“命运共同体”:一种新的国际观[N].学习时报,2015-06-08(002).

[5]郭湛.社会公共性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24.

[6]叶小文.“命运共同体”的文化支撑[N].(2015-09-08).http://theory.people.com.cn/.

[7]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640.

[8]唐纳德·肯尼迪.学术责任[M].闫凤娇,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200.

[9]侯润芳.刘思维.人大教授与硕士新生断绝师生关系,揭秘导师为什么要断绝关系?[N].新京报,2015-09-22.

(责任编辑 赵清华)

李春根,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南昌 330013;陈文美,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南昌 330013。

10.16750/j.adge.2016.04.012

2013年教育部重点课题“和谐共进论——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新型关系构建研究”(编号:DIA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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