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实践优化的探讨
2016-03-04陈维君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16年16期
陈维君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宁波 315100)
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实践优化的探讨
陈维君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宁波 315100)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高校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结合高校教代会工作实际,从注重队伍建设、创新提案机制、推行投票表决等方面,对高校教代会工作的实践和特色进行总结,并不断创新思考,从拓宽教代会制度新途径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教代会制度 实践优化
引言
1985年1月,教育部、中国教育工会颁发《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标志着高校教代会制度正式确立。2011年12月,教育部颁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束了20多年的“暂行”,为学校开展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是学校民主建设的巨大进步。现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为例,积极探索与实践教代会工作,形成自身特色,主动创新思考,为教代会工作拓展新途径,推进教代会工作更上新台阶。[1]
一、学校教代会工作基本情况
1.党政高度重视,职能充分发挥
学校党政充分认识教代会制度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教代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教代会工作明确了高起点、高要求。学校坚持党委领导,牢牢把握教代会的正确方向,坚持教代会年会制度。教代会闭会期间,如遇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政策,增开教代会。近年来,学校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住房补贴等临时增开教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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