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需要分殊及其满足
2016-03-02王瑞德
现代教育论丛 2016年2期
王瑞德
教师需要分殊及其满足
王瑞德15
摘 要:教师需要有别于教师想要,教师需要是教师生存与发展的必需物,而教师想要则是教师的个体欲求。讨论教师需要必须区分教师基础性需要与教师发展性需要。前者是一个社会性概念,意指教师生存与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条件;后者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意指教师促成自我完善的主观要求。因此,基础性教师需要的满足是一个公共问题,而发展性需要的满足是一个持续的提升过程,他们之间有显著差异。
关键词:教师需要;基础性需要;发展性需要
“教师的需要问题既是一个复杂的心理学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学问题,是任何一门单独学科所不能分析透彻的。”[1]正因其复杂性,使得教师需要研究在回答“教师需要是客观性概念,还是主观性概念”这一问题上是含混的,结果导致在提出满足教师需要的建议时存在争议。因此,教师需要研究的出发点应落脚到教师需要概念的廓清,教师需要中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辨析,以及政府责任和教师个体努力的区分上,从而为教师需要的满足奠定基础。
一、需要的概念
在实际研究中,我们很容易混淆“教师需要”和“教师想要”,这可能导致关于教师需要的问卷调查与访谈被设计成“教师想要”的问卷调查与访谈。莱恩·多亚尔和伊恩·高夫在其需要理论研究中明确指出,“想要和需要有可能恰好吻合。一些想要是普遍被人们接受的需要的满足物,另一些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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