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课堂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思考
2016-03-02郭华敏
新乡学院学报 2016年11期
郭华敏
(新乡学院 文学院,河南 新乡453003)
在文学课堂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思考
郭华敏
(新乡学院 文学院,河南 新乡453003)
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已经成为高等院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各高校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教育效果总体不佳。教师可以尝试在文学课堂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现寓教于乐。在文学课堂上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建构一种能够把专业知识的讲授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的全新的教学模式。
文学课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受美学:寓教于乐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青年时期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青年学生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并身体力行大力将其推广到全社会去”[1]。
对青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克服种种困难。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学生对思想教育有抵触情绪,对于政治问题,他们不愿听,更不愿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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