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教科学领域中要用好探究法
2016-03-01□张卉
新课程研究 2016年36期
□张 卉
在幼教科学领域中要用好探究法
□张 卉
本文简要论述了科学活动的内涵,要遵守原则,列举了科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实践过程提出了建议。
科学活动;探究法;幼儿园
所谓幼儿园科学活动中的探究是幼儿教师的引导、点拨与幼儿的探索、发现,这两个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和有机统一。教师的引导点拨是为了让幼儿探索发现;教师的作用是为幼儿指出探索的方向,它是幼儿从发现问题到体验、思考问题,进而得出结论并交流结论的主动探索过程。“探究法”的核心指导思想是“以幼儿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师必须确立幼儿在教学过程中的“学习主体地位”,明确教师仅仅是通过启发、诱导等手段,引导幼儿通过自己的思考或动手操作,实现教学目标。下面,结合实践,谈谈自己的一点想法。
一、探究法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观念上存在误区
有的教师将探究法简单地理解成一个科学活动教案的实施,一个科学小实验的指导,以为“上好一节课”就能达科学启蒙的目的。因此,以至于无暇顾及幼儿自发的、随意的科学探索活动,更没有过多的精力观察捕捉幼儿偶然的科学活动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2.区角活动得不到重视
(1)位置的安排不能因地制宜。老师常把沙水摆放在阳台或走道拐角,因为害怕弄脏地板而限制幼儿的活动,不允许幼儿自由选择与探索。
(2)材料的观赏性远远大于操作性,并且长时间得不到更新。摆几盒种子、养几盆花草、喂几种动物这就是“自然角”的内容,几节电池、几块磁铁、几面镜子放在桌上,就可以说是“科学探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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