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打假的易与难
2016-03-01陶短房
同舟共进 2016年3期
陶短房
2015年初,面对国内外纷至沓来的“淘宝成为假货平台”的指责,曾因“纳斯达克史上最大规模IPO”名扬世界的马云显得有些尴尬。他一方面表示“再难也要打假”“得罪人也要坚持”,另一方面也不免为自己辩几句。如果说最初“围攻”马云的,是以外国投资机构、知名品牌、竞争对手和民间组织等为主,那么到了2015年尤其年底,情况便转为以国内电商同业为主。那么,网络打假到底是容易还是困难,各家所述的道理到底谁更充足呢?
一些网购平台经营者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们只是个平台,网店售假不是我们的责任”,这的确是网络电商发源地——北美自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电商产业首次兴起以来所遵循的惯例,即只做不直接插手经营的“纯平台”,一般不因平台上的电商出售假货而被消费者或消费者组织追究直接责任。
但“只负该负的责任”可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负责任”。北美拥有全世界最发达、覆盖面最完善的信用体系,这种信用体系既适用于自然人,也适用于法人,且有严密、科学的业内评估系统,如果信用纪录恶劣,评分不佳,则会有非常严重的影响。对于自然人,可能意味着找不到好工作、难以升职、不能报考名牌学府,甚至申请不到房贷,而对于法人,则不仅会损失无形、间接的商业信誉、顾客口碑等,也会损失许多有形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比如影响其IPO或其它各种融资信贷行为等。
正因如此,在北美很少有网络电商“纯平台”敢公然作出“我们是纯平台,挂靠商家售假和我们无关,我们想管也管不了”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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