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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背景下媒体责任的探讨

2016-02-28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双创

杨 康 张 允

(新疆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双创”背景下媒体责任的探讨

杨康张允

(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摘要:“双创”背景下,创业文化的传播有一定的社会价值,而创业节目是创业文化传播的主要方式。媒体需要坚守自己的责任,传播正确的创业文化。本文对创业节目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媒体应该如何传播创业文化。

关键词:创业节目;创业文化;媒体责任

一、前言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的提出,社会上掀起了一股积极创业的浪潮,“创文化”深入人心。提倡创新、创业不仅能有效扩大就业,实现社会公平,更能打破阶层固化,实现阶层之间的纵向流动。媒体作为社会责任的守望者,在泛娱乐化时代,应该坚守媒体责任,最大化地实现其传播价值,传播“创文化”,进而在媒介共生的背景下丰富和优化电视节目生态。

二、创业类节目的现状分析

创业文化的电视传播,以创业节目为载体。近些年来,针对不同人群定位的创业类栏目层出不穷,节目水平也参差不齐,但是大多以“创新、创业、励志”为主题。创业类节目最早源于美国地产大亨特兰普的《学徒》,该节目创造了一种新的真人秀模式,随后被很多国家引进并模仿。我国最早的创业类节目是2005年东方卫视的《创智赢家》,随后,央视经济频道紧接着推出的《赢在中国》广受好评,掀起了创业节目的风潮。各大卫视也陆续推出了自己的创业类节目,风险投资的概念得到推广,“创文化”得到了传播。

节目的品质决定了节目的市场空间和受众的关注度。视频网站的搜索指数是统计节目受关注程度的一种较为科学的工具,是以关键词检索量、视频播放次数等为指标进行衡量的。视频网站的搜索指数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前哪些节目在市场上更受好评和欢迎。本文选取目前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网站为研究样本,对正在热播的创业类节目进行搜索。通过搜索,笔者发现在优酷月播放排行Top50、爱奇艺月搜索指数Top50、腾讯视频月播放榜Top50上均没有求职类节目。由此可见,创业类节目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较其他真人秀节目而言并没有得到太大的社会关注。近些年来,此类节目的形式有所创新,如中央七套的《致富经》以百姓视角解读他们身边的致富明星;天津卫视的《非你莫属》以就业问题为热点,将职场应聘搬到银屏之上,在有一定娱乐性的同时也兼顾了职场人生、职场话题与争议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浙江卫视的《赢在中国碧水蓝天间》以12位明星企业家的比拼展现企业商战,同时也将公益进行到底,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但是,这些节目都处于不愠不火的发展之中,并无职场类的“现象级”综艺产生,也没有取得明显的传播效果。

创业类节目的主办方是电视台或者传媒机构,收视率和影响力仍然是其主要目的。如何在保证节目公益性的前提下,丰富节目的内容,增加节目的娱乐性?在笔者看来,创业类节目要有观赏性,以保证其收视率,也要达到节目的初衷——服务于创业者。但是就目前的节目情况来看,能拿到天使投资的成功率并不高。在制播分离的背景下,随着制作力量的市场化和电视平台的开放,跨平台跨区域的内容生产、创意、模式的买卖都走向市场化和专业化。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大多数向民间的节目制作公司购买版权或者共同制作,如《赢在中国蓝天碧水间》就是由江苏卫视和优米网共同打造的。电视节目的外包也导致了电视台“把关人”的身份逐步弱化,使得“秀”的娱乐性与公益性之间的冲突加剧,如前段时间微博上“工人提引力波遭嘲讽”的话题。在《非你莫属》的一期节目中,一位被称为“诺贝尔哥”的民间科学家曾经提到引力波的存在,然而当时受到了主持人和嘉宾的嘲讽,5年后引力波被证实。这个话题出现后,形成了一个舆论场,嘉宾和主持人被口诛笔伐,这个事件给节目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也降低了媒介的公信力。难道这是一个意外吗?显然不可能,根据节目的制作模式,节目编导会事先与录制者进行沟通,对录制者进行初步筛选。显然,节目的制作者以博眼球的方式制造了这一出闹剧。这种过度的娱乐化不仅没有给求职者带来实际的帮助,反而给其带去伤害,不利于传递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导向。

创业类真人秀节目只是通向投资人的渠道之一。省级卫视作为国家的主流媒体,在价值观的传播上具有导向作用。根据“培养分析”理论,大众传媒提示的“象征性”现实对人们认识和理解现实世界有巨大的影响。由于大众传媒的某些倾向性,人们心目中描绘的“主观现实”与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之间出现很大的偏离。现在,一些主流媒体喜欢报道某企业融资多少亿,或者某某人在创业节目中一下获得几千万的天使投资、一夜暴富的故事,给创业者带来了很大的误导。但是这些成功者毕竟是少数,传统的报道手法使得媒体喜欢树立典型,这就造成了传者与受众的不对称性。实际上,投资机构每年投资的项目中,电视节目所贡献的比例是相当低的,甚至连百分之一都不到。例如,《赢在中国》是早年比较成功的一档真人秀节目,节目的冠军会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设企业,亚军也会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700万元的新设企业投资,且每位选手抽出150名原始股东,共同占有企业百分十五的股份。但是这个节目在收视率还不错的情况下,也只举办三届就停办了,后来甚至爆出有选手未获得投资,其抽取的原始股东也并未履行职责。虽然节目的模式日益完善,但是,短暂的节目时间并不能让投资双方有充分的了解,也不能具体地将投资者与选手之间博弈的魅力展现出来。

三、媒体的责任与“创文化”的传播

创业节目的播出是创业文化传播的一个过程,媒体应该通过节目将政府、企业、创业者、普通观众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多主体互利共赢的良性创业生态圈,坚守底线责任。文化人类学家格尔茨认为,“文化是我们关于自身故事的集合”,而创业文化就是创业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文化。媒体对创业类节目制作框架的选择体现了媒体的价值判断,也决定了受众将会接受什么样的“创文化”。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公民受教育程度的增加,2015年的毕业生持续超过700万,就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这个背景下,政府提出了“双创”的理念。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丰富节目内容,创新节目形式,把创业栏目办成受众喜爱的节目,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托马斯·佛理德曼在《世界是平的》一书中提出,“扁平世界”里,地理位置因素将被消除。媒体“创文化”的传播应该是扁平化的、多方参与的,而不应该是金字塔式的。传者与受众之间结构过长容易导致传受之间的割裂。因此,媒体的责任在于将创业文化传播给受众,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新媒体时代,媒体要坚守社会责任。传播“创文化”就是要重塑话语权,增强媒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改变以往单向度的传播方式,在传播信息时让受众参与进来,培养受众的职场意识,为广大的就业者提供切实的帮助。媒体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整合社会上的各种资源。一档成功的创业节目不仅需要优秀的节目主持人、企业明星大咖、创新的节目形式,更需要形成完整的商业模式,以便节目能够良性循环发展。笔者认为,创业类节目需要有以下几项保障:发掘优秀创业项目,专项项目资金投入,投资项目服务等。要真正将创业类节目做成公益类、服务类的节目,回归节目的本质,娱乐性只是该类节目的一种要素而已。创业类节目的服务性质也决定了其所体现的文化注定不是走娱乐化道路,而是严肃且具有观赏性的。只有找准了这个点,媒体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

参考文献:

[1] 刘进,曹佳音.创业文化及其电视传播探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7):11-12.

[2] 李晓梅.求职创业真人秀节目现状及发展对策[J].青年记者,2012(12):60-62.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0-0032-01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国家社科2014年规划项目“哈萨克语主流媒体对新疆边境牧区受众的国家认同舆论引导能力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14BXW038

作者简介:杨康,新疆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方向:广播电视。张允,新疆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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