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取向下的体制再造
2016-02-28吴长剑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行政论坛 2016年2期
关键词:绩效评价
◎吴长剑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傅红冬 (淮阴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淮安223300)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取向下的体制再造
◎吴长剑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傅红冬 (淮阴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淮安223300)
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的内核是体制并轨。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是核心,着力基本公共服务广覆盖和多中心治理结构。户籍体制是关键,剥离户籍体制不合理待遇,加快城镇化建设。行政体制是保障,推动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和大部门体制。央地政府分工合作体制是根基,破解条块分割、财力与事权、公共服务工具壁垒。财政体制是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央地转移支付和开放型财政体制。绩效评价体制是依托,重构绩效评价导向、主体、客体和手段。法律体制是支撑,整合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立法进程。
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体制;政府再造
近年来,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需求凸显,已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然而现实表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非一体化态势明显,从深层看,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体制弊端。因而,体制再造已成为顺利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的关键,但问题的焦点在于:应如何推进其体制再造?
由此,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取向下的体制再造,其“内核”是体制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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