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文非得要“讲”出来吗
2016-02-28高修军
小学教学设计(语文) 2016年12期
高修军
在语文骨干教师培训活动中,听了四年级的《徐悲鸿励志学画》。执教者把该文界定为叙事文,还用了“登山图”对文章进行结构化的梳理:为什么励志,怎么励志,励志的结果怎么样。在此基础上让学生循着这样的思路复述课文。由于“登山图”对文本进行了图象化处理,给听课者带来了一定视觉上的冲击,觉得很新鲜,很有创意,自然也没有谁对复述训练提出异议。这一教学环节引起了我的思考:复述课文,就是把课文的主要情节讲述出来,这是典型的言语训练方式。但是,我们并不能为此把复述作为所有叙事文主要的教学要求。对于本篇课文来说,复述的要求就不太符合文本的特点。理由如下:
首先,现行的语文教材中通常有复述要求的课文,大多是一些有流传、传承价值的故事,比如《开天辟地》《寓言故事》《牛郎织女》《林冲棒打洪教头》等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神话、寓言、传说、童话、小说等文本,它们是以多种方式延续下去的。在语言形式上,这些文本还具有典型的叙事结构、独特的叙事方式和言语特点,对人物、事件的描写具有鲜明的形象化特点。讲述此类文本能够实现言语结构的内化和叙述事物的对象化,但如果缺少了讲述,就会遭遇语言和文化的断层。
《徐悲鸿励志学画》是否有讲述的必要呢?徐悲鸿是一个历史名人,本文侧重于写他“为国争光”之举,文章中富有讲述意味的情节几乎没有,文体范式结构也不具有典型性,如果设计以讲述为核心的训练项目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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