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研究
2016-02-28江苏银监局课题组
现代金融 2016年4期
江苏银监局课题组
本刊特稿
加快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研究
江苏银监局课题组
2015年全国开展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江苏银监局近日对辖内试点县(市、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当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中也存在相关部门不积极、配套措施不到位、资产处置缺通道等诸多障碍,试点工作亟待进一步推进。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精神,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允许包括江苏省泗洪等10地在内的全国252个县(市、区)试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允许包括江苏武进等3地在内的全国59个县(市、区)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截至2016年3月末,江苏省10个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已发放贷款1411笔、金额7.04亿元,其中授权试点以来发放319笔、1.03亿元。3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县(市、区)已发放贷款3220笔、金额8.06亿元,其中授权试点以来发放1315笔、1.74亿元。
(一)加快“两权”确权颁证。
徐州沛县与23.1万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94万亩承包土地),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8.6万户,完成80.5%。泰州市姜堰区向流转大户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常州市武进区已确权登记宅基地207507宗,登记发证195057宗,登记发证率达94%,面积39448亩(房屋建筑占地)。无锡惠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率也达到了80%。
(二)地方政府构建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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