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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分工”思想

2016-02-26

学习与探索 2016年8期
关键词:工场资本论分工

王 虎 学

(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91)



·当代哲学问题探索·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分工”思想

王虎学

(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91)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与《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运用唯物主义历史观科学分析“资产阶级社会”,特别是通过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分工进行更为具体的实证的分析和研究之后,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发展了其分工思想。《资本论》虽然没有全篇专论分工,却构成了马克思分工思想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在与商品、货币、资本等基本范畴的关系中,马克思将分工提至“政治经济学一切范畴的范畴”的高度;另一方面,马克思进一步区分了“两类分工”或“两种分工”即“社会内部的分工”与“工场内部的分工”,从而细化并深化了对分工的研究。

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分工

早在1844年前后,马克思就先后实现了哲学与政治的联盟、哲学与经济学的联盟,通过“两次联盟”,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和经济学思想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相得益彰,似乎很难说马克思的哪部著作就是纯粹的哲学、政治学或经济学论著。但是,如果从整体的发展历程来看,马克思在不同时期的确有着不同的思想倚重。如果以1848年为分界点,我们似乎就能大致勾勒出马克思思想重心演变的基本轨迹:1848年之前特别突出的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而1848年是马克思的政治思想,1848年之后,“在50年代和60年代,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说”[1]。而所谓的经济学说集中地体现在《资本论》及其手稿、特别是《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等经典文本之中。

从某种意义上讲,《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问题”是向《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复归”。巴加图利亚说:“1857年,马克思为了在唯物主义历史观方面向前迈出新的决定性的一步,似乎又重新回到1845年的问题上来。”[2]67如果联系上下文来看,巴加图利亚在这里所说的就是分工问题。我们知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对分工的研究,马克思在制订唯物史观方面曾经迈出了“具有决定性的一步”,而为了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迈出“新的决定性的一步”,马克思又回到了分工这一主题,开始了他关于唯物史观的重大“思想实验”[3]。实际上,这部手稿“首先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内化于经济研究过程的思想实验”。它是用历史唯物主义去剖析资本主义的内在结构与矛盾,可以说,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研究中的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都是在这部具有“思想实验室”性质的手稿中得以解决的。巴加图利亚指出:“如果说唯物主义历史观在一定意义上最初还是作为一种假设,那么把它用于分析资本主义,从而证实和丰富了它,并且把它变成被证明了的科学理论。”[2]48这一步是随着《资本论》的诞生而完成的。《资本论》堪称用唯物主义历史观科学地分析“资产阶级社会”的典范。列宁高度评价道:“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4]10而唯物史观的诞生,为科学剖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提供了一把锁钥。也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剖析,马克思更加具体、细致地研究了分工,进一步发展了其分工理论。

但是,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在他的经济学手稿中有关分工的一些重要观点并未贯彻于《资本论》之中,致使“全部三卷‘资本论’建立在不适当假定基础上”[5]。如果对这一结论暂不做没有研究的对错评判,单就这一论断来看,它从一个反面佐证了分工观点对于《资本论》的重要性。实际上,马克思绝不是就分工而论分工,单纯追求理论本身的自洽性,而是要透过分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反思并批判现实的矛盾性与悖论性。换句话说,分工理论的发展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入研究是高度相关的。资本主义是马克思思想酝酿生成的现实土壤,也是他一以贯之的理论主题。如上所述,尽管马克思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侧重点有所变化,但贯穿于其理论全过程的中轴线也即作为研究和批判对象的资本主义始终没有变,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就是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6]

1867年,饱含马克思几十年心血的《资本论》第一卷终于面世了。恩格斯惊叹,《资本论》显示出马克思“对于所研究的问题的惊人知识”[7],对于资本主义鞭辟入里的缜密分析与入木三分的无情批判在这里错综交织。巴里巴尔称这本书“揭开了连资本主义自身也不清楚的秘密机制的面纱,也证明了其不可避免的崩溃”[8]。无疑,《资本论》是对资本主义最为全面的剖析,对于鸟瞰整个资本主义全貌及其活的机体具有范本意义。列宁曾这样总结道:“《资本论》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是由于‘德国经济学家’的这部书使读者看到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是个活生生的形态:有它的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它的生产关系所固有的阶级对抗的实际社会表现,有维护资本家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上层建筑,有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之类的思想,有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4]9

《资本论》虽然没有全篇专论分工,却构成了马克思分工思想的重要环节,是对分工的重要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与商品、货币、资本等基本范畴的关系中,马克思将分工提至“政治经济学一切范畴的范畴”的高度;另一方面,马克思进一步区分了“两类分工”或“两种分工”即“社会内部的分工”与“工场内部的分工”,从而细化并深化了对分工的研究。因此,有学者认为:“分工是《资本论》考察的历史起点。因为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考察正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考察的开端。”[9]接下来,我们就分别对上述两个方面加以论述。

先来看第一个方面。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作为财富的最基本形式的商品。”[10]352根据这一理论逻辑,我们首先就从商品谈起。从《资本论》的理论体系来看,在作为马克思研究起始点的商品范畴中,内在地暗含着分工这一历史前提。马克思直接指出:“产品要表现为商品,需要社会内部的分工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在直接的物物交换中开始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已经完成。”[11]192-193实际上,正如恩格斯所说:“凡是存在着社会规模的分工的地方,单独的劳动过程就成为相互独立的。”[12]换言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分工不仅使生产者相互分离,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而且使“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进而,分工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成为必然的事情”。但是,在马克思看来,一种劳动产品要真正转化为商品并非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着激烈的竞争。“商品可能是一种新的劳动方式的产品,它声称要去满足一种新产生的需要,或者想靠它自己去唤起一种需要。一种特殊的劳动操作,昨天还是同一个商品生产者许多职能中的一种职能,今天就可能脱离这种联系,独立起来;从而把它的局部产品当作独立商品送到市场上去。这个分离过程的条件可能已经成熟,或者可能尚未成熟。某种产品今天满足一种社会需要,明天就可能全部地或部分地被一种类似的产品排挤掉。”[11]90,127,125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商品的内在结构及其矛盾。商品是“劳动的产物”,商品的二重性内在地包含着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强调指出,后者既是“对事实的全部理解的基础”[13],也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11]55。在马克思看来,以往的一切经济学家们的问题就在于:他们都毫无例外地“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像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这就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14]在这里,商品既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细胞形态,也是整个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浓缩体。在商品中,“已经包含着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生产的社会规定的物化和生产的物质基础的主体化。”[15]恩格斯也曾指出:“在产品的价值形式中,已经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形式、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对立、产业后备军和危机的萌芽。”[16]

马克思对于货币范畴的考察,同样包含着分工和交换作为前提条件的存在,因为正是分工和“交换过程造成了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11]123,而且 “随着货币的产生也产生了绝对分工的可能性,因为劳动不依赖于该劳动的特殊产品,不依赖于劳动产品对于该劳动的直接的使用价值”[17]149。因此,货币成为连接由分工所割裂的不同私人生产者之间经济联系的社会中介形式。实际上,追溯货币的历史发展,我们发现:“虽然货币很早就全面地发生作用,但是在古代它只是在片面发展的民族即商业民族中才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因素。甚至在最文明的古代,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货币的充分发展——在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中这是前提——只是在他们解体的时期。”[17]40这种解体表现出二重性:“一方面是活劳动的比较低级形式的解体,另一方面[对直接生产者来说]是比较幸福的关系的解体。”[17]462随着低级的却看似幸福的共同体的解体,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也随着货币的充分发展而得以萌生。可以说,货币已成为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类自我异化的鲜明表征。马克思指出:“在货币上,物的价值同物的实体分离了。货币本来是一切价值的代表;在实践中情况却颠倒过来,一切实在的产品和劳动竟成为货币的代表。”[17]94-95特别是随着分工即“生产的社会性的发展,货币的权力也在同一程度上发展……最初作为促进生产的手段出现的东西,成了一种对生产者来说是异己的关系”[17]91。因此,货币反客为主,主宰着一切实在产品和劳动的价值。“在一切价值都用货币来计量的行情表中,一方面显示出,物的社会性离开人而独立,另一方面显示出,在整个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对于个人,对于所有个人表现出来的异己性的这种基础上,商业的活动又使这些物从属于个人”。但个人之间的交往是冷漠的、片面的,“生产和消费的普遍联系和全面依赖随着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相互独立和漠不关心而一同增长”[18]。而这种现象与货币的性质是直接相通的。根据马克思的分析:“货币的性质就在于,货币只是通过使直接的物物交换的矛盾以及交换价值的矛盾普遍化,来解决这些矛盾。特殊交换手段是否能换取某种特殊交换手段,这是偶然的事情;但是现在商品必须同一般交换手段相交换,而商品的特殊性同这种一般交换手段则陷入更大的矛盾之中。为了保证商品的交换能力,交换能力本身便作为某种独立的商品同商品相对立。(货币由手段变成目的。)”[17]149而且,货币本身所具有的“普遍化”力量在祛除一切神圣的东西的时候,也催生了一种特殊的“致富欲望”。马克思指出:“这种欲望实质上就是万恶的求金欲。致富欲望本身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欲望,也就是说,它不同于追求特殊财富的欲望,例如追求服装、武器、首饰、女人、美酒等等的欲望……货币不仅是致富欲望的对象,同时也是致富欲望的源泉。贪欲在没有货币的情况下也是可能的;致富欲望本身是一定的社会发展的产物,而不是与历史产物相对立的自然产物。”[17]171-172

无论是对于作为“资本的基本的存在方式”[10]352的商品和货币的考察,抑或是对资本本身的分析,都隐含着马克思对分工这一基本前提的承认。在马克思看来,“货币转化为资本,或者说资本的形成,既然以发达的商品流通为前提,所以又以发达的分工为前提,这里理解的分工是在流通的商品的多样性中所显示(表现)出的那种分工,即表现为社会劳动的总体或整体分成各种劳动方式,表现为各种特殊劳动方式的整体。”[10]56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劳动方式之整体的分工构成了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起点与逻辑起点。在这里,分工表现为“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为了生产同一种商品,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11]358。当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环节,分工始终都是以资本为指归的。资本,作为一个高度凝练且具有广泛统摄性的概念,无疑构成了资产阶级社会真正的主导逻辑。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17]45,历史地看,资本本身扮演着双重角色,它既是前提,又是结果或产物。马克思分析道:“资本成为资本的过程,或者说,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出现之前的发展过程,和资本在这个过程中的实现,在这里是属于历史上两个不同的时期。在后一时期,资本是前提,它的存在是作为一种自行起作用的东西而成为前提。在前一时期,资本是另一个社会形式解体过程的沉淀物。这里资本是另一个形式的产物,而不是像后来那样,它是它自己再生产的产物。”[19]

诚然,资本似乎总是表现为某种“物”,但是,如果仅仅为表面现象所迷惑而仅从“物”的角度来理解资本,那就大错特错了,实质上,资本本身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因此应该从“关系”的角度来理解资本。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明确写道:“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构成资本的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难道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生产出来和积累起来的吗?难道这一切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被用来进行新生产的吗?并且,难道不正是这种一定的社会性质把那些用来进行新生产的产品变为资本的吗?”[20]后来,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资本”的狭隘观点,即认为资本就是“作为手段被用于新劳动的那种积累的劳动”,“一切资本都是作为手段被用于新生产的物化劳动”,马克思批评指出,这种说法仅仅看到了资本的物质内容,而从根本上忽视了使资本成为资本的形式规定即社会规定性。事实上,“并非所有作为手段被用于新生产的物化劳动都是资本”,而只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成为资本的。因此,马克思强调指出,问题的要害就在于:“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17]212诚然,从社会历史的观点来看,资本的确是以物的外观出现的,但究其实质而言,“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11]834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17]518问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是以一种颠倒、虚幻、掩人耳目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本本身所内含的人的关系不见了,而仅仅表现为“纯粹物”的外观。“个人和个人彼此之间的一定关系,表现为一种金属,一种矿石,一种处在个人之外的、本身可以在自然界中找到的纯物体”[17]190。因此,在现实的生产和交换中,“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互相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17]103从主体的角度来看,随着人与人之间以血缘为基础的关系的瓦解,“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17]103-104。与此同时,身处资本逻辑统摄范围之内的现实的个人,“作为呼吸着的个人,他们只是作为自然物,而不是作为人格互相发生关系。”[17]194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分工始终是作为马克思考察商品、货币、资本的隐性前提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分工所内在包含的矛盾、对抗的萌芽或潜在因素通过商品、货币、资本的形式更加鲜明地表现出来了。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将这种社会关系物化、人为物役的现象概括为三种拜物教: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尽管三者的表现形式、层次等不尽相同,但三种拜物教的实质都是相通或一致的,因此在这里仅以前两种拜物教形式为例作以简析。

先来分析商品拜物教。乍一看,商品好像是一种很简单很平凡的东西,毫无神秘性可言,但是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表明,商品却是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11]87马克思曾以宗教比附性地指出:在宗教世界的幻境中,“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作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11]89,这就是商品拜物教。马克思进一步分析指出:“商品就它是使用价值来说,不论从它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需要这个角度来考察,或者从它作为人类劳动的产品才具有这些属性这个角度来考察,都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很明显,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例如,用木头做桌子,木头的形状就改变了。可是桌子还是木头,还是一个普通的可以感觉的物。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变成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了。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从它的木脑袋里生出比它自动跳舞还奇怪得多的狂想。”[11]87-88可见,普通的劳动产品只要转换为商品,它就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了”,实际上,在这一神奇的转换中似乎蕴藏着商品形式的全部奥秘:“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11]88-89一言以蔽之,商品实质上就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颠倒、虚幻的形式。马克思指出,“正如一物在视神经中留下的光的印象,不是表现为视神经本身的主观兴奋,而是表现为眼睛外面的物的客观形式。但是在视觉活动中,光确实从一物射到另一物,即从外界对象射入眼睛。这是物理的物之间的物理关系。相反,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11]89明白了这一点,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商品拜物教的谜底就大白于天下了,笼罩在商品之上的一切魔法妖术,也就立刻消失了。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货币拜物教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货币拜物教可以看作是商品拜物教的衍生物。马克思写道:“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单纯原子般的关系,从而,人们自己的生产关系的不受他们控制和不以他们有意识的个人活动为转移的物的形式,首先就是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这一点而表现出来。因此,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11]111的确,虽然货币是商品的一般形式,但它却以金银这种天然的形式表现出来,因而较之一般商品更加耀眼。“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马克思说:“金和银,一从地底下出来,就是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化身。货币的魔术就是由此而来的。”[11]111在马克思看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是以资本为枢纽的时代,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都为资本逻辑所支配,变成了金钱的世界和金钱的关系。关于这一点,早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就敏锐地洞察到了,他说:“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嫉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钱蔑视人所崇拜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价值,是一种独立的东西。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类世界和自然界——本身的价值。钱是从人异化出来的人的劳动和存在的本质;这个外在本质却统治了人,人却向它膜拜。”[21]448恩格斯曾指出:“为金钱而献身,最初是一种宗教行为,它是在爱神庙举行的,所得的钱最初都归于神庙的财库。”[22]这就是一种金钱拜物教,马克思曾以此来分析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他指出:“犹太人实际上的政治权力和他的政治权利之间的矛盾也就是政治和金钱势力之间的矛盾。虽然在观念上,政治权力凌驾于金钱势力之上,其实前者却是后者的奴隶。”[21]448

综上所述,在对商品、货币、资本等诸多范畴的分析中,马克思初步确立了分工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范畴的范畴”[10]304的地位。而且,在这些问题上,马克思总是比一般的经济学家看得更远、更深、更透,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虚幻”关系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戈德利尔正确地指出:“马克思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对商品、货币、资本等的分析,‘真实再现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以颠倒的形式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或观念上的各种事实,阐明了社会关系所带有的那种虚幻性。”[23]23根据栗本慎一郎的解释,作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旨在从“那些看似虚幻的社会关系中把握真实的存在”[23]24。

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方面。严格说来,在《资本论》之前马克思只讲“分工”,而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区分了“两种分工”或“两类分工”即“社会内部的分工”与“工场内部的分工”。在这一点上,恩格斯与马克思有着深刻的共识,他总结性地指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的基本形式是分工,一方面是社会内部的分工,另一方面是每个生产机构内部的分工”[24]。需要说明的是,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社会内部的分工”有时也被称为“第一类分工”或“社会分工”,而“工场内部的分工”相应地被称为“第二类分工”或“工场手工业分工”。如马克思所说:“第一类分工是社会劳动分成不同的劳动部门;第二类分工是在生产某个商品时发生的分工,因而不是社会内部的分工,而是同一个工厂内部的社会分工。作为特殊生产方式的工场手工业就是后一种意义上的分工。”[10]305实际上,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表面的概念类比上,而是就两种分工之间的实质性联系与本质性区别进行了细致的比较研究,从而进一步深化并拓展了其分工思想。

历史地看,马克思关于两种分工或两类分工的区分在分工思想史上也是一个重要突破和独特创造。马克思认为:“整个社会内的分工,无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11]397-398在此,马克思不仅从概念上,也从性质上对两类分工做出了根本性的区分,与此相反,斯密却将两者混为一谈,马克思指出:“亚·斯密经常混淆这些极不相同、虽然互相补充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互相对立的分工。英国后来的经济学家为了避免混乱,把第一类分工称之为division of labour(分工),把第二类分工称之为subdivision of labour(细分工),然而这并没有表明概念上的区别。”[10]304而且,“亚·斯密没有区别两种意义上的分工。因此,后一类分工在他看来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所特有的东西。”[10]305如上所述,马克思不仅区分了两种不同意义的分工,而且将第二类分工即工场手工业分工视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创,因此,“我们在这里必须只把它当作资本的特殊的生产力来考察。”[10]304值得一提的是,当威克菲尔德猜测到了工厂内部的分工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形式,因而只有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才会产生的时候,马克思认为“这是他真正向前跨进的一步”[10]334。

实际上,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分工已然取得了社会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分工这样一种结构性存在状态。马克思以斯密分析劳动分工时所使用的别针生产的例子形象地说明了两种分工的存在,“譬如别针和棉纱是两种特殊商品,它们各自代表一个特殊的劳动部门,并且它们的生产者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着。它们代表社会分工,其中每一部分都作为特殊的生产领域与另一部分相对立。假设别针的各个不同部分表现为特殊的商品,那么生产别针所需要的各种不同的操作就是另一回事了。只要这些不同的操作表现为同样多的工种,有各类特殊工人从属于这些工种,那么,就是第二种意义上的分工。”[10]304此外,马克思还就两种分工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做了进一步的比较研究。

在马克思看来,虽然施托尔希也把两种分工混为一谈,但与斯密不同的是,“他认为其中一种分工是另一种分工的终极表现,一种分工又是另一种分工的起点”,马克思称赞说:“这是他的进步。”[10]333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揭示出了两种分工之间的内在联系,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两者相互作用。“社会内部的自由的、似乎是偶然的、不能控制的和听凭商品生产者的任意行动的分工同工厂内部的系统的、有计划的、有规则的、在资本的指挥下进行的分工是一致的,而且这两种分工是齐头并进地向前发展的,通过相互作用而相互产生。”[10]356-357资本主义生产,从而“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相反地,工场手工业分工又会发生反作用,发展并增加社会分工。”[11]391

第二,两者相互制约。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中,社会分工的无政府状态和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专制是互相制约的”[11]395。无论社会内部的分工与工厂内部的分工如何对立,双方都是互相制约、互为前提的。一方面,“商品作为产品的必要形式,从而产品转让作为占有产品的必要形式,要以充分发展的社会分工为前提;但是另一方面,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从而也只有在工场内部的资本主义分工的基础上,所有产品才必然采取商品的形式,从而一切生产者才必然是商品生产者。”[25]

第三,两者并行不悖。“为什么那种通过商品交换互相补充成整个社会生产、并通过竞争和供求规律对这种社会生产的各个代表发生作用的社会内部的分工,会同那种标志资本主义生产特征、完全消灭工人的独立性并使工人变成在资本指挥下的社会机构的部件的工厂内部的分工,并行不悖地一起向前发展。”[10]309马克思明确指出,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马克思还得出结论说:“关于工场内部的工场手工业分工所谈到的这一切,也适用于社会内部的分工。”[11]532

当然,马克思还正确地揭示出两种分工之间的本质性差别。马克思指出:“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内部的分工,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二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区别。”[11]392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整个社会内部的分工的不断发展才得以可能,这时候,“分工不会因任何特定生产部门本身的固定化而受到限制。”[26]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分工形式的结构性矛盾就根源于工场内部分工与社会内部分工之间不可调和的对抗关系。具体而言,两种分工的根本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种分工遵循的规律、规则完全不同。马克思指出:“社会内部的无政府主义的分配与工厂本身内部的正常的、固定的分配之间的区别也是一目了然的。”[10]350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内部的分工是整个社会内部的自发的和自由的分工,完全不同于工场内部的分工,也许,社会内部的分工在埃及的制度下比在现代制度下更符合工场内部分工的原则。究其根本,两者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是由完全不同的发展规律决定的”[27]。在工场内部的分工中,“保持比例数或比例的铁的规律使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相反,在社会内部的分工中,“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自己的杂乱无章的作用”。而且,“在工场内部的分工中预先地、有计划地起作用的规则,在社会内部的分工中只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这种自然必然性可以在市场价格的晴雨表的变动中觉察出来,并克服着商品生产者的无规则的任意行动。”[11]393-394

第二,两种分工的媒介、前提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内部的分工以不同劳动部门的产品的买卖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内部各局部劳动之间的联系,以不同的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而这个资本家把它们作为一个结合劳动力来使用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分工以生产资料积聚在一个资本家手中为前提;社会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11]393根据马克思的分析,“这种以产品作为商品的存在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分工,与我们现在所考察的分工有本质的区别。”[10]303“在社会内部,不同生产部门互相联系在一起……商品的买和卖是以内在地——作为内在的必然性——存在于这些互相独立经营的生产部门之间的联系为中介的。相反,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是以提供某种一定的产品的各种不同的操作的直接结合为前提的。”[10]350

第三,两种分工承认的权威截然相反。马克思指出:“工场手工业分工以资本家对人的绝对权威为前提,人只是资本家所占有的总机构的部分;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11]394。换句话说,在工场手工业分工中,生产者表现为不独立的工人,他们与资本家相对立,却不得不完全依赖于并听命于资本家的权威;相反,在社会分工中,每个生产者都是独立的商品所有者和特殊劳动部门的代表,彼此互相对立却不以任何一方为权威。针对这种现象,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曾这样分析道:“社会内部的分工越不受权威的支配,工场内部的分工就越发展,就越从属于一人的权威。因此,在分工方面,工场里的权威和社会上的权威是互成反比的。”[11]395

[1]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29.

[2]巴加图利亚.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M].陆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

[3]张一兵.回到马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580.

[4]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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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云涌]

2016-03-15

王虎学(1981—),男,副教授,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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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62X(2016)08-0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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