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车客渡船乘客定额与乘客保护探讨
2016-02-19张炜君
珠江水运 2015年23期
张炜君
摘要:本文着重探讨内河车容渡船(包括车客渡驳)乘客定额与乘客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此提出相关检验建议。
关键词:车客渡船 载客处所 人车分隔 设备布置
1.前言
车客渡船是200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法规)208修改通报新定义的船舶类型,2011法规2015修改通报将车客渡船的概念进一步完善:车客渡船系指自始发港至终点港逆水延续航行时间不超过2h,设有滚装处所,载运汽车和乘客的客船(包括仅载运汽车的船舶,但不包括仅载运商品汽车的船舶)。与此同时,2009《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其修改通报也对车客渡船作出了相应规定。
根据部海事局船舶安全事故工作月报,全国车客渡船数量只占客渡船与车客渡船总数的10%左右,与车客渡船有关的事故宗数却将近客渡船与车客渡船事故总数的20%,事故发生比例高。如何更好地保障车客渡船乘客安全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主要介绍在车客渡船检验中发现的涉及乘客安全的问题及其改进建议。
2.乘客定额
2.1 现行法规车客渡船乘客定额标准
根据2011法规2015修改通报,车客渡船核定乘客总人数N(包括司机、随车工作人员、车载乘客和散客)不应超过载客处所核定的乘客定额数。乘客总人数N与设计载车种类和数辆有关,计算公式为:
N=50c1+25c2+5c3+n
式中:N——乘客总人数;
c1——大型客车设计载车定额数;
c2——中型客车设计载车定额数;
c3——其它车型设讨载车定额数;
n——散客定额数。
2015修改通报车客渡船定额标准不仅纠正了之前法规乘客总人数与载车种类无关的缺点,而且明确了乘客总人数不得超过乘客定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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