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解读
2016-02-15朱学功
中学语文 2016年31期
朱学功
2017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解读
朱学功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已发布,与往年相比,语文学科变化不小。具体有哪些变化,新考纲又透露出那些信息,本文试图做一详细解析。
第一、删除
1.考试性质
2017年语文科《大纲》删去2016年《大纲》中考试性质的相关内容。2016年大纲中的相关内容是“I.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此部分文字阐释了高考的性质,在语文科考试大纲中删去此部分文字,将此部分内容调到总则中,内容更加简洁,更突显了语文大纲的学科性。
2.写作部分
①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加下划线的文字为变化部分,下同)
删去此条,不是淡化正确书写现代汉语规范字的要求,可能是将此条放在具体的评分细则中更恰当。如此,更加符合大纲本身的纲领性的特征。
第二、增加
1.考核目标与要求
2017年大纲在此部分新增了对“识记、理解、分析综合”的具体要求。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要求能识别和记忆语文基础知识、文化常识和名句名篇等。
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要求能够领会并解释词语、句子、段落等的意思。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合,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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