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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分配伦理:追寻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整合

2016-02-13王泽芝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工具理性财富理性

王泽芝

(1. 湖北文理学院 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财富分配伦理:追寻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整合

王泽芝1,2

(1. 湖北文理学院 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财富分配伦理是经济伦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内容上讲,它包含财富分配关系、财富分配价值原则和财富分配价值理想,内在地体现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向互动关系,财富分配中的工具理性具有风险预警、制度安排功能,价值理性则具有规约导向与批判扬弃功能。追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整合符合财富分配伦理的内在要求与本质规定,强化市场型政府、遵循科学合理分配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是重要举措。

财富分配;伦理;工具理性;价值理性

伴随资本逻辑的全球蔓延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财富积累的程度和聚集的速度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方面,人们占有资源的方式和获取财富的途径日趋多元化、便捷化,社会整体物质文化生活的水平与质量迅速提升,然而人们的幸福指数与满意度不升反降;另一方面,社会偶然性因素引发的个体自身天赋、出身差异以及信息化时代人们掌握、占有、利用信息及知识的水平、能力的差异导致个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贫富分化悬殊,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这些给人们带来了有关财富分配的伦理困惑与反思,何种形式的财富分配是公正合理的?幸福生活的普遍衡量标准是什么?财富增加是否必然带来美好幸福生活。本文就是基于以上背景展开的,力图通过对财富分配伦理的解读、功能分析,探寻财富分配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整合与统一的可能性途径,以期实现人民共享财富增长成果,提高财富分配价值理念及分配政策的科学合理性及社会认同度。

一、财富分配伦理的内涵

财富分配作为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经济现象而为人们所熟知。所谓财富分配,是指分配主体依据一定的规则、方法和程序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进行的分配活动,它同时也是物质资源、机会权力等在社会范围内的配置,因此财富分配决定着特定社会秩序及利益格局的形成。从根本上讲,财富分配不单是物质意义上的分配活动,它总是内在地蕴含着一定的伦理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于其中,财富分配只是分配伦理的具体化与外在表现形式,财富分配伦理才是财富分配的内在规定与本质。具体来讲,财富分配伦理包含三层涵义:一是财富分配关系与秩序,主要体现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协调及妥协关系;二是财富分配的内在价值意蕴及伦理精神,即主体从现实环境及文化积淀出发,对财富分配实践活动的一种应然设定,包括财富分配原则、财富分配价值观等;三是财富分配价值理想,即主体对财富分配存在价值及意义的终极追问,探寻财富分配的旨趣所在。由此可见,财富分配伦理涵盖事实和价值两个层面的内容,是财富分配实践活动的秩序设定、制度安排以及价值理念、人类理性追求的美好价值目标的统一。因此,所谓财富分配伦理就是人们的财富分配关系与财富分配价值原则、价值理想的综合,是工具合理性与价值正当性的有机结合,实现二者的平衡与统一是财富分配伦理的内在本质要求。可以看出,财富分配不仅是社会经济系统的功能性活动,也是整个社会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基于此,对财富分配伦理的具体分析可从以下四个维度着手:

首先,从经济系统内部考察财富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经济学界关于贫富差异与经济增长二者关系的争论由来已久,库兹涅茨最先采用翔实的经济数据分析经济不平等问题,他通过“倒U型”曲线的变化轨迹阐释收入差距伴随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得出市场自由机制最终会实现收入差距的缩小,经济增长的成果会惠及人民大众的结论。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提出了与之截然不同的观点,他指出21世纪是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占有信息资源和机会的个人或群体凭借物质资本或者非物质资本获取高额的资本收益率,而资本收益率大于经济增长率必然导致资本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扩大,贫富差距不断被拉大。皮凯蒂依据新时期资本生产活动及运作逻辑对库兹涅茨曲线提出了挑战,他认为财富差异并没有呈现缩小趋势,反而愈演愈烈。从社会发展历程来看,合理的贫富差距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但超越合理限度的贫富差距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乃至危害。根据发展经济学,财富分配结果的不均等与长期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反相关性。巨大的财富分配差异会影响分配带动经济增长的功能的正常发挥[1]。由此可见,实现共享性经济增长既符合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化解社会利益冲突、实现财富公平合理分配的应有之意。

其次,从政治系统层面考察财富分配与政治制度的关系。财富分配主要指经济利益或资源在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配置。市场初次分配、政府二次分配以及社会慈善的三次分配是财富分配的主要途径,而政府分配在调节分配结构、协调分配关系中至关重要。政府机关是政治制度的贯彻执行者,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市场行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地位以及交易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游戏规则,以政府监管消弭市场的盲目性、自发性与滞后性,使公众形成相对稳定的行为预期,形成创造财富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税收制度、财政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初次分配出现的利益分化,协调利益矛盾。因此,建立健全市场经济财富分配制度是维护稳定有序市场秩序,实现财富公平公正分配的保证。

再次,从文化系统层面考察财富分配与价值取向的关系。本杰明·沃德指出:“意识形态已完全渗透在经济结构中,渗透在经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中,渗透在从经济中引伸出政策含义的方式中。”[2]因此,不同的经济体制呈现出各自特有的财富分配价值理念。古代封建社会以宗法制度及政治特权为基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其真实写照,统治阶级掌握政治权力及物资财富,普通民众几乎无可自由支配的财产,“不患寡而患不均”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财富分配价值观。建国后,在国弱民贫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劳动成为财富创造的主要源泉以及财富分配的主要依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作为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成为社会财富分配的核心准则。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不仅实现了国民财富的初步积累,个人拥有的物质财富总量也逐步增加,劳动不再是财富创造的唯一源泉,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在财富创造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富分配方式。在新的历史时期,传统意义上依赖体力劳动从事财富创造的劳动人民成为社会低收入人群,传统的财富价值观受到挑战与质疑。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和改革向深水区的推进,以财富分配为导向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健康向上的财富伦理观至关重要。

最后,从社会系统层面考察财富分配与幸福生活的关系。自古以来就有对财富创造与财富分配的目的与意义的终极价值追问,其实质就是对人的存在方式的客观意义的理论探讨。财富的占有带来居民物质性的享受、欲望的满足以及人类自尊的基础,而幸福作为一种感悟或体验,并不总是伴随着对财富的占有,财富对于作为实践活动的终极目的幸福生活而言仅仅具有工具性价值,拥有财富的多寡不是衡量幸福与否的根本标准。财富并不是我们真正要追求的东西,它只是我们感知世界、实现自我满足的一种方式。财富、德性与幸福构成人的本质发展的永恒主题。财富是人们安身立命之基础,幸福则是人关于生活意义的体悟。作为基础的财富构成体悟的对象,幸福的体悟能力则蕴涵着人们对财富创造、分配和消费意义的评价与选择[3]。事实上,构成内容的多样性与行为主体感知能力的差异性决定对幸福生活评价与认知的复杂性与多元性,但是抽取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共性因素进行经验性考察可以发现,财富奠定了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财富分配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幸福生活的体验与感知。

二、财富分配伦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功能

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二元范畴最初是由德国现代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明确提出的,韦伯使用工具理性意欲阐释使用合乎预期和外界情况的最有效的手段去实现既定目标,而价值理性指“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4]。按照他的分析,作为利益协调关系存在的财富分配伦理应视为工具理性,作为价值原则与价值理想存在的财富分配伦理应视为价值理性。财富分配伦理把工具理性视作手段,关注财富分配的现实状况及实际效果,以期建立和谐稳定的利益关系格局及社会秩序;而将价值理性作为目的,追求财富分配的应然状态和终极价值关怀。工具理性从实然状态出发,追求可能性与可行性,价值理性从应然状态出发,追求可欲性与前瞻性,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财富分配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功能。

(一)财富分配伦理工具理性的风险预警与制度安排功能

财富分配工具理性具有风险预警功能。财富分配既是人类获取物质利益、占有社会资源的重要凭据,同时由财富分配形成的两极分化格局也是利益冲突的重要根源,因此对分配状况的准确评估与理性分析是化解社会矛盾、建构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条件。工具理性采取“主客分离”的对象化认知方式,对象化认知方式的显著特征是计算性,它偏向于用“脑”而不是用“心”,其研究过程和结果冷静、实证、客观和精确[5]。对财富分配的比例、收入差别等,工具理性通过技术化的处理,将其化约为规范化的数据,精确计量、确定数量关系,诸如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就是通过计量、推演、实证研究等经济数学方法测定居民收入差距及消费比例,如实反映财富分配引起的利益格局变化,以便于对现行政策进行风险评估,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政策提供依据。

财富分配工具理性具有制度安排功能。财富分配是基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依据一定的规则、程序构成的分配秩序。分配规则或方法依赖于分配依据,原始社会氏族或部落共同体以均等为依据平均分配劳动成果,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特权、等级为依据根据权力大小及等级高低分配社会财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据多样化的社会特征,以公平公正为依据将按劳分配与按贡献分配相结合分配社会财富。财富分配方式是构成社会制度模式的基础,这种制度安排增进秩序共识,提高人际交往的信任和信赖,减少交易成本。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怪癖的个人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6]。因此,制度安排功能形成创造财富的期望与财富分配的结果之间的有效衔接,调动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有助于人们依据合理的行为规划实现预期的目标,减少盲目性。

(二)财富分配伦理价值理性的规约导向与批判扬弃功能

财富分配价值理性具有规约导向功能。这里价值理性功能从两个层面来展开:其一,采取何种方式追求财富是合理的,即规定了与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环境相适应的财富价值观,它对规范人们追求财富的实践活动,减少财富创造与获取过程中的道德失范行为,实现社会健康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财富分配活动既是一种经济交换行为,也是一种道德习惯与伦理素养养成的实践方式,人们在交换中的行为方式反映出个体乃至一个民族的伦理水平以及道德素养。其二,探寻追求财富的目的意义何在,即通过对意义的审视与追问把人类基于财富分配的物质追求赋予精神的依归。正是基于人与物之间关系的理性思考,马克思曾把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他认为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人际之间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式;而以物的依赖关系与人的独立性并存的社会是第二大形式,正是在这种形式下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第三种社会形式即人类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的个性解放及全面自由发展的人。依据马克思的分析可以看出,作为工具理性的财富本身不是人类的理想追求,价值理性把对人类命运及福祉的终极关怀作为财富分配的价值标准及最终目标,它赋予财富分配以责任和德性,使得财富分配具有价值上的正当性与社会道义性。

财富分配价值理性具有批判扬弃功能。财富分配是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社会政治文化环境与价值理想之间双向互动展开的,而这种展开表现为价值理想对现实价值原则、价值倾向的反思和扬弃。现实中的分配原则需要价值理想的批判性改造,价值理想是永不满于现状的,总是通过对现实的审视和拷问而指向理想的未来生活。在财富分配活动中,价值理性对既有分配的评判、考量不断地进行修正与完善,目的在于使分配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比如我国分配原则由最初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这正是价值理想关照现实的结果,也是社会现实对价值理想的积极回应,从这个意义上讲,价值理性就是通过建构意义、设定目标、引领方向促进财富分配走向公平正义。

三、追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整合与统一

根据财富分配的二重性,财富的分配过程既是一个社会关系、利益格局、秩序的设置过程,同时又是一个人类追求伦理价值的实现过程。在财富分配中,任何无节制的欲望与无原则的索求都必然伴有负面价值观的出现,如果人类创造与获取财富的工具理性超越价值理性,必然导致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关系失衡,破坏财富分配伦理的内在秩序,阻碍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因此,追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协调统一是建构和谐人类社会秩序、实现人类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

(一)财富分配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呈现二元紧张关系

财富分配伦理蕴含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协调统一的内在要求,现实生活中往往呈现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二元紧张关系,为了生存与竞争,必须讲求效率与实绩,但由此而膨胀的工具(形式)理性会导致价值(实质)上非理性的生活方式,把工具(形式)理性此一手段当作终极目标来追逐,在社会各个领域造成林林总总的异化现象,这便是现代社会所面对的最根本的现实问题[7]。虽然财富增加给人类带来了丰裕的物质资源及生活水平的极大改善,但工具理性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价值理性为工具理性所控制,这些导致抽离价值追求的财富分配工具化与技术化的凸显与强化,在缺乏必要的伦理道德与价值理想规约的情况下,对财富的无止境追求成为个体行为的支配性力量,由此引发了人类的价值迷失与精神危机。

具体来讲,财富分配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二元紧张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市场经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场社会正在建构并主宰着人们的生活,传统意义上规约个体行为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伦理品质成为财富分配的依附品,人们从追求美德转向维系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功利、算计代替亲情、关爱主宰着大众生活,诸如职业劳动领域内部的互动在道德层面上变得中立了,以致社会行为可以脱离规范和价值,转而从工具理性出发各自追逐利益[8,p26]。第二,资本要素在财富分配中的优势地位以及劳资内在矛盾的客观存在,导致传统劳动价值论受到质疑和挑战,以价值无限增值为表征的资本追逐成为经济活动的源动力和最终归宿。“生活中经济关系的准确、精密——自然会影响到生活的其他方面——与金钱事物的扩张携手并进,虽然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高尚风格的形成并无裨益。唯有货币经济才给实践生活,或许甚至还有伦理生活,带来数字计算的理念。”[9]第三,权力寻租、权力腐败等非正常性财富分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或经济精英凭借占有的公共权力或社会资源进行排他性的利益分配,这种非正式分配方式危害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激化社会矛盾,增加人民大众的不公平感。

(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整合与统一是财富分配伦理的内在要求与本质规定

在财富分配伦理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功能各异,不可或缺,亦不可偏废,只有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整合与统一,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科学合理的财富价值观,将超越性的理想世界的价值目标嵌入现实世界的物质财富追求。伦理道德要对经济起作用,就必须考虑经济本身的规律,尤其是要充分考虑到经济主体赢利原则的制度压力,也就是说,道德与经济应当有本质上的契合点[10]。要实现二者的整合与统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强化市场型政府(奥尔森语),构建公平公正的财富分配制度。与其说财富分配是一项经济活动,倒不如说它是一项政治活动更为贴切。每一项分配活动无不是特定政治制度安排的结果,因此,财富分配制度作为一种政治上层建筑,既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又要与各国社会法则相适应。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要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与所有人的共同富裕作为未来新社会制度的共同目标。基于制度因素对财富分配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进行整合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强化市场型政府就是在市场初次分配、政府二次分配以及社会进行的三次分配中以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方式而非武断地以政治或行政性的手段进行强制性干预,目的在于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具体体现为保护产权、强制执行各种契约、弥补非完全竞争状态下市场分配的缺陷、规范社会调节的无政府状态、协调多元利益关系。与此同时,市场型政府由于受市场逻辑及制度的约束而不能随意侵犯或剥夺个人权利,依照这种逻辑,强化市场型政府就是以一种降低交易成本的设计为财富分配提供制度性保证,以期实现市场、政府与社会调节的三位一体。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财富分配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整合统一,就要求财富分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通过价值理性的规约与导向,强化市场型政府将实现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经济增长相结合,将能否实现利益共享作为财富是否公正合理分配的标尺。丹尼尔·贝尔曾指出:“任何社会都是一种道德秩序,它必须证明它的分配原则是合理的;它必须证明自由和强制的兼而并用对于推行和实施它的分配原则来说是必要的,是天经地义的。”[11]

第二,遵循科学合理的财富分配原则,形成普遍认同的财富分配价值观,构建和谐的利益关系格局。当前利益冲突的焦点在于财富分配不公以及由此引起的严重贫富分化。资本的增值本性以及永不停歇的运行逻辑使得资本在财富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劳动的可替代性以及供过于求决定了劳动在财富分配中的劣势地位,因此资本的“滚雪球效应”使得拥有的资本量愈多在财富分配中获取的利益就更大,在资本的强势运行逻辑下形成“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社会格局。而私有制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激发出经济主体创造财富的无穷动力,另一方面也使得人们沉溺于私有产权以及与之相伴而生的个人利益与自我权利的强化,社会与集体对于作为个体性与社会性并存的个人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要发挥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整合作用,就需要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富分配原则运用于财富分配的实践活动,具体来讲,就是要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财富分配原则,让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在财富分配占据主导性地位,树立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财富价值观,赋予财富分配以经济和道义的正当性。仅当财富诱使人无所事事,沉溺于罪恶的人生享乐之时,它在道德上才是邪恶的;仅当人为了日后的穷奢极欲、高枕无忧的生活追逐财富时,它才是不正当的。但是,倘若财富意味着人履行其职业责任,则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8,p127]。财富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经济主体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创造财富并以合情合理的方式使用着财富。

第三,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实现人类美好幸福生活作为财富分配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将科学的发展理念、发展方式与发展目的相统一,科学的发展观包含了科学的财富分配理念、分配方式和分配价值理想,因此,只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财富分配才是科学的。财富分配伦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以科学的分配理念和分配理想作为分配伦理的价值标准,排除片面追求GDP、高经济增长率而忽视社会公平正义或者片面崇尚人道主义而忽视社会发展的物质保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科学的财富分配最为根本的是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2]。由此可见,只有将财富分配价值理念由传统上重经济增长转向注重人类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自由解放,才能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终极目标。

[1] 孙迎联.财富分配正义——当代社会财富分配伦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220.

[2] R T 诺兰,等.姚新中,等译.伦理学与现实生活[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220.

[3] 李兰芬,倪黎.财富,幸福与德性——读亚里士多德《尼克马可伦理学》[J].哲学动态,2006(10):48-52.

[4] 马克思·韦伯.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56.

[5] 王彩云.民主化进程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功能探析[J].江汉论坛,2014(5):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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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郑立新.经济效率的伦理定位[J].哲学动态,2003(1):11-13.

[11] 丹尼尔·贝尔.赵一凡,等译.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309.

[12]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369.

(责任编辑、校对:刘俊萍)

The Ethics of Wealth Distribution: Pursuing the Integration of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

WANG Ze-zhi1,2
(1. School of Economics,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Xiangyang 441053, China; 2. School of Philosophy,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430073, China)

The ethics of wealth distribution isone of the important topics in the studyof business ethics. It includes the distribution relationship, the value principle and value ideal of wealth distribution, which intrinsically reflects the two-way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of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has the functions of risk warning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while value rationality has the functions of guiding and critical sublation. Pursuing the integration of the two rationalities conforms to the intrinsic demands of the ethics of wealth distribution. To that end, strengthening the market-oriented governme nt,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distribution and setting up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are the important measures.

wealth distribution; ethics;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value rationality

B82-051

A

1009-9115(2016)04-0122-05

10.3969/j.issn.1009-9115.2016.04.031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13q120)

2016-03-04

王泽芝(1981-),女,湖北襄阳人,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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