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地质调查预算标准调整机制的探讨
2016-02-13■刘涛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6年8期
■ 刘 涛
(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 100037)
对完善地质调查预算标准调整机制的探讨
■ 刘 涛
(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 100037)
我国地质调查现行预算标准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性。在地质调查试验测试方面表现为:计价模式较为单一,有失公允;现行预算标准未考虑仪器设备折旧费,试验测试预算标准普遍偏低;缺少试验测试仪器共享收费预算标准。在物探和化探方面表现为:现行预算标准修订频率较低,内容调整不及时;地区调整系数按地理位置划分不够合理;“不可预见费用”标准比例偏低;现行标准过于强调手段、设备等因素,弱化了人的“智力”因素;缺乏普遍适用性。完善地质调查预算标准体系的建议:(1)完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2)完善预算标准制度体系建设;(3)完善地质调查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4)完善地质调查预算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地质调查;预算标准;调整机制
0 引言
随着我国政府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国土资源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在地质行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算标准的建设工作从中央到地方以及行业都给予高度的重视。
预算标准是申请地勘财政专项的依据,是合理分配项目资金、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和支出、指导地质调查工作开展的重要工具。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规范化的地调项目预算标准体系。在地质调查项目的立项预算编制、项目可行性评价、项目设计审查等各阶段中,预算标准作为项目资金匹配的重要参考理论依据,得到普遍应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