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土所依法行政的一些思考
2016-02-13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1期
基层国土所依法行政的一些思考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和平分局 刘 俊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新常态更是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转作风、强服务、严管理、促规范”工作落实年活动,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努力打造“三个国土”(法制国土、服务国土、勤廉国土),都对如何依法办事、严格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基层站所,直接面对百姓和土地,如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管好国土资源,服务好人民群众,值得我们探索、总结和践行。
基层站所,由于各方面客观原因,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对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带来影响。
一、“三低”,反映出基层所依法行政和严格管理的内力不足
一是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低。国土队伍建立时间不算长,第一批基层管理人员是从政府转编过来,基层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能适应当时的国土管理需要。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国土管理职能的日益重要,国土管理的专业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最近几年招录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人员较少,专业能手吃紧,无法满足当前国土管理职能需要。二是聘用人员工资低。年轻的聘用人员低工资,收入无法满足生活需求,部分人员积极上进,学习考试,可能会影响到工作,部分人员工作无长心,工作不踏实,随时辞职,更有可能受到诱惑犯错误。三是工作人员自我要求越来越低。管理形势严、行政风险高、有无职务收入差距不大,导致很多同志工作中缺乏上进心,不思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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