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本与劳工:中国集体协商制度发展的形塑力量
——基于文献的思考与启示
2016-02-13雷晓天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6年21期
● 雷晓天
国家、资本与劳工:中国集体协商制度发展的形塑力量
——基于文献的思考与启示
● 雷晓天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集体谈判制度向来是产业关系研究的核心议题,然而丰富的西方集体谈判制度研究并不能对中国情境下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完全有效的解释。本文在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国家、资本与劳工三股力量共同形塑着中国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方向。国家确定了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框架,而中国集体协商的制度空间能否被逐渐拓展需要考虑工会实践、工人抗争行动和资本力量角逐等多重因素。
集体协商 驱动力 变革空间 文献综述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集体谈判制度向来是产业关系研究的核心议题。中国的集体协商制度自引入至今,经过30年的发展,基本的法律框架已经建立。随着协商制度覆盖范围、集体合同签订率的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经历了市场化洗礼后的中国集体协商制度发展至今,到底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否仍然保持党政主导的形式化特色?影响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发展与变革的因素有哪些?围绕“中国集体协商制度如何发展”这一核心问题,本文对集体谈判研究领域相关文献进行梳理,试图探寻中国集体协商制度发展的驱动力、变革空间及边界。
一、西方对集体谈判制度的经典论断
1.集体谈判是工会维持和提高会员工作条件的途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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