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关于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名称和内容的思考
2016-02-13杨根来
中国民政 2016年17期
杨 扬 杨根来
南通市:关于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名称和内容的思考
杨 扬 杨根来
江苏省南通市198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先于全国17年、江苏省4年进入人口老龄化。2013年,南通市启动了调研工作,拟率先建立起一项基于社会保险机制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照护保险。2015年,南通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对制度设计、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10月16日,南通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12月17日,人社局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
一、名称问题
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和医疗护理保险、医疗照护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障等制度的确切定位为时尚早。
从各地探索实践的视角看,至少有三个以上不同的概念: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医疗护理保险、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南通的制度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和青岛2012年7月开始积极探索“医疗护理保险”、长春2015年5月起试行“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相比,南通市把制度命名为“基本照护保险”,更加名副其实,是相对完整意义的长期照护保险。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全民参保计划,创新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独立于现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险种之外的第6个社保险种,其保障内容主要为生活照料、生活护理,与现行医疗保险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
从政府倡导的视角看,最早的名称叫 “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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