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实践与再思考
2016-02-13乔彬
中国民政 2016年17期
乔 彬
青岛市: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实践与再思考
乔 彬
山东省青岛市从2005年开始开展医疗保险进社区工作,2012年7月份开始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2015年起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正式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框架,并将农村参保人员也纳入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一、青岛市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实践
(一)出台背景。随着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的提高,失能老人日益增多,给全市医保体系带来很大压力。从2005年开始,青岛市开展了医疗保险进社区工作,将部分医保业务向社区分流,用医保基金扶持社区医疗机构的发展,发挥其就近、方便、低成本的优势,承担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医保业务。2006年又将老年护理院及具备相应医疗护理资质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其收住的失能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结算。这些政策方便了患者就医,缓解了失能者家庭的医疗和护理负担,同时也缓解了医保的压力,为最终建立全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提供了思路。
(二)筹资方式。青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筹资由市医保基金按比例划入,无需个人缴纳费用。2015年,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中一次性划转20%,作为启动和支持基金。当期的护理保险基金,职工按个人账户计入基数0.5个百分点从医保基金划入(每年约5亿元),城乡居民按当年基本医保筹集总额的10%划入(每年约3亿元)。职工和居民护理保险基金列入财政专户,由社保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分别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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