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围城”视野下的生态伦理反思与法治回应
2016-02-13季长龙
浙江伦理学论坛 2016年0期
季长龙
“垃圾围城”视野下的生态伦理反思与法治回应
季长龙①
“垃圾围城”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难以绕过的难题,同时更难化解的是市民对待这一问题的环保伦理困境。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存量,必须寻求填埋以外的解决方式,即减量化、分类回收以及焚烧发电的方式。这就依赖于市民消费伦理的改变,以及承担起分类投放垃圾的社会责任。这一责任首先表现为伦理义务,但也有必要在某些方面转化为法律义务。于是,我们有必要对当前垃圾治理的伦理困境进行反思,在此基础上,探求法治的回应机制。
垃圾围城;伦理反思;法治
2010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统计,我国每年产生近10亿吨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约4亿吨,建设垃圾5亿吨左右,此外还有餐厨垃圾1000万吨左右。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2/3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全国城市垃圾历年堆放总量高达70亿吨,而且产生量每年以约8.98%速度递增,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围城”正在给中国的城市敲响了警钟。②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城市生活垃圾危局凸显,如何化解“垃圾围城”的困境》,http://www. cusdn.org.cn/news_detail.php?id=218202。
一、“垃圾围城”成因的伦理分析
“垃圾围城”的发生既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因,也有社会管理、生态伦理以及法制建设滞后等综合原因。破解“垃圾围城”既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支持。这种支持既是一种伦理义务,也应在一定范围内上升为法律义务,而公民的生态伦理反思是更为基础性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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