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从政府决定到市场决定
2016-02-13张长生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50
探求 2016年4期
□张长生(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510050)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从政府决定到市场决定
□张长生(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50)
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历了三次重构;与以前相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上有四大创新、在市场作用上有三大提升;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重构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政府;市场;资源配置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革
从政府与市场关系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市场作用经历了从“允许”到“辅助作用”到“基础性作用”,再到决定性作用的演变,同时计划经济经历了从“为主”到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政府对资源的配置经历了从“决定”到“为主”到“服务和矫偏”的过程。按照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革情况,具体可分为三个时期、三次重构:
(一)建设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时期(1978—1991年):从政府决定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1978年底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1982年党的十二大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指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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