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的思考
2016-02-13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中国司法 2016年9期
关键词:考核
郭 珍(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的思考
郭 珍(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如何评价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它能否通过客观的数据进行量化评估?在全面总结普法30年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法治宣传教育的进展与效果,这是新一轮普法工作应关注的重点。结合普法经验,在普法时针指向第七个五年普法之际,笔者拟从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的必要性、法治宣传教育考核体系应具备的标准以及完善的建议与对策等方面作一个粗浅的探索。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的必要性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作为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其根基是否扎实直接影响着法治建设的总体进程。而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更为关键的是,决议将“法制宣传”更改为“法治宣传”,一字之差,彰显的是普法理念的更新,而理念的更新还需通过机制的创新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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