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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村改革中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调查报告

2016-02-13陕西省司法厅

中国司法 2016年9期

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镇村改革中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调查报告

陕西省司法厅

为了全面掌握陕西省镇村综合改革中司法所建设情况,从今年3月初开始,陕西省司法厅组织由11名厅级干部、9名处级干部带队组成的20个工作组,历时3个星期,分3批深入全省10个地级市和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共计52个县(区)160个司法所,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现场督促、个别指导、沟通协调等方式,集中开展了以摸清底子、落实责任、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聚力司法所,强基促和谐”专项活动,基本上摸清了全省司法所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经费保障、装备配置和业务工作开展等基本情况,了解了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做法进行总结,推动了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了司法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陕西省司法所基本情况

一是机构设置情况。全省现有各类司法所1410个,其中街道司法所277个,镇司法所1027个,乡司法所52个,其他区域性司法所54个;在全省镇村综合改革后仍然维持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管理体制的司法所有562个,约占司法所总数的40%;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的司法所842个(包括镇村综合改革前没有收编管理和改革后交由乡镇(街道)管理的司法所),约占司法所总数的60%;落实并继续保持司法所长正科级待遇的司法所124个(主要是西安、渭南、榆林三地市的街道司法所),副科级待遇的司法所672个,没有落实司法所长职级待遇的司法所6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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