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2016-02-13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中国合作经济 2016年10期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权威观点
土地“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科学设定、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科学内涵,加快构建落实“三权分置”的政策体系,保障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面临的重大实践和理论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他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部署要求,科学设定、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科学内涵,加快构建落实“三权分置”的政策体系,保障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面临的重大实践和理论课题。
深刻认识“三权分置”创新的重大意义
“三权分置”是实践探索的产物,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不断变革创新的结果,它孕育于中国国情,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具有深厚的实践依据、丰富的创新内涵和重大的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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