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工业视域下的IP电影热潮思考*
2016-02-13李小华祝琳婷
中国出版 2016年18期
□文│李小华 祝琳婷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近年来,由网络小说、综艺、游戏改编的电影占据内地荧幕大片江山。改编自畅销读物的《哈利·波特》《指环王》系列电影曾风靡全球,由热门漫画改编的漫威英雄系列电影也未映先热,拥趸无数。这类影片现被称作“IP电影”,体现了“互联网+”思维下新型的电影生产方式。
其实,传统文学改编成电影早已有之,如国外的《乱世佳人》《雾都孤儿》,国内的《红高粱》《活着》,这些都是荣获各大奖项的佳作,但此前并未有人称其为“IP电影”。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意为知识产权。目前,对“IP电影”的界定还不明晰,有学者提出,现在所指的IP,多来自网络小说、视频、游戏,也可理解为“具有互联网IP价值的知识产权IP”。[1]基于当今网络化时代及媒介化环境,我们认为,IP应是具有互联网话题性、较为固定的粉丝群体和广泛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购买这类知识产权改编成的电影,即为“IP电影”;鉴于此,一些传统文学作品因不具备互联网话题性而不能称之为IP,而类似《狼图腾》《万物生长》这样的小说,虽然最初不是在网络上发布和连载,但之后读者粉丝在互联网集聚,引爆话题,也可以称作是IP。
当下,国内掀起了竞购IP的热潮,IP电影得以迅猛发展,但在商业化运作模式下,IP电影存在着内容同质化、题材单一、改编乏力等诸多问题,而且大都陷于高票房低口碑之怪圈,鲜明地表现出文化工业产品的商品属性,却遗失了对社会的思考和价值理性的追求。
一、网络化媒介催生IP电影的勃兴
随着媒介融合趋势的发展,互联网资本大量涌入电影行业,网络媒介中热门IP得以孵化,IP电影日渐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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