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
2016-02-13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11期
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
【市场监管知识讲座 第11期】
为了保证设备质量,提高设备投资效益,规范设备监理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原有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行政许可已经取消,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适用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设备监理活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监理原则
从事设备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
一、监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1. 设备监理单位要求
鼓励设备监理单位主动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在能力范围内承担设备监理服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代表委托人实施设备监理,承担相应监理责任。设备监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订和完善设备监理服务标准,选聘注册设备监理师担任技术负责人,重视设备监理人员专业培训,运用质量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2. 设备监理从业人员要求
国家实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注册设备监理师登记服务的公告》(2014年第87号)登记后,以注册设备监理师名义执业。代表设备监理单位独立执行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协助注册设备监理师执行本单位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接受市设备监理协会的培训考核。……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