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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分析

2016-02-13朱兆旭丁国峰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朱兆旭,丁国峰(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中国钢铁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分析

朱兆旭,丁国峰
(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摘 要:近年来,中国对钢材的消费需求不断下降,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国内有实力的钢企纷纷把目光投向海外,通过“走出去”化解产能过剩、寻求资源保障和规避贸易摩擦。分析中国钢铁企业海外投资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和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海外投资;钢铁企业;法律风险;风险防控

近几年,中国对钢材的消费需求不断下降,从2011年开始,每亿元GDP的钢材消费强度由1657吨降至1370吨。2014年中国钢铁行业生产了8.23亿吨粗钢,产能利用率低于70%,产能严重过剩。2012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了“四个一批”战略思路,即通过扩大国内需求消耗一批、通过“走出去”战略转向海外一批、通过结构调整整合一批、通过环保安全耗能标准淘汰一批。其中,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被确定为化解过剩产能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行业不景气背景下,国内有实力的钢企纷纷把目光投向海外。

一、钢铁企业“走出去”的动因

(一)产能过剩是钢企纷纷海外设厂的主要原因

2015年国内粗钢产量为8.05亿吨,而粗钢表观消费量7.04亿吨,实际产能已经接近12亿吨。市场供大于求,钢材价格不断下跌,盈利减少甚至亏损成为钢铁行业的主旋律。虽然化解过剩产能是行业共识,不过陷入亏损的钢铁企业却面临着“想退退不出去”的尴尬,有的企业一度因亏损而停产,但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考虑,仍然会要求亏损企业继续维持生产,使得产能过剩的局面难以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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