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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溺女风气中的嫁妆问题

2016-02-13田红湖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田红湖(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近代溺女风气中的嫁妆问题

田红湖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摘 要:溺女现象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只是各个时期表现程度有所差异。近代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溺女之风也表现的极为盛行。嫁妆繁累是溺女众多原因中的一个,因此溺女与婚姻行为有着直接的关系。从婚姻嫁妆层面探讨近代溺女之风盛行的原因,继而分析其产生的后果及相关的拯溺措施,明晰嫁妆与近代溺女风气的关联。

关键词:溺女;嫁妆;性别比失衡

溺女,指婴儿一降生就被父母杀害的行为,因为多将出生女婴置于水桶、水盆等器皿中溺毙,所以泛称溺女(。这是中国以往贫苦家庭、甚至部分多子女的中等家庭中经常出现的事情。中国很早就有生子不育的记载,在近代愈演愈烈,女婴则是不育的首要对象。溺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或家贫无力、或重男轻女、或生肖迷信。近代以来,嫁妆沉重则是溺女原因中不可忽视的原因。

一

嫁妆,为女子出嫁时娘家陪送的财物,亦称“嫁资”“妆奁”“奁具”等。近代社会,风气奢靡,嫁妆也竟变成夸耀的资本,往往给一个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成为溺女的一个导因。有的资料在谈到无溺女之风时,也常常与婚嫁不厚奁连在一起。根据地方志的记载,兹将一些因艰于嫁妆而溺女的事例汇列如下。

河北:“侈婚嫁不耻溺女。”[1]

山西:“溺女之风相沿成习……嫁娶又实厚奁,所以该省贫民养女视爲赔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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