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注》中的“引申假借”探析
2016-02-13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蒋 莹(山东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说文解字注》中的“引申假借”探析
蒋 莹
(山东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 要: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曾指出引申义是“于本义引申之”,假借是“用此字之声而不用此字之义者”。《说文解字注》中除了系统地标注了“引申”和“假借”两种类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类型,即“引申(伸)假(叚)借”。通过系统的分析,发现段玉裁认为的“引申假借”中有些是词义引申,有些是假借,还有些不是引申也不是假借。段玉裁的这种不科学的表述是由他所处时代的历史局限性和汉语、汉字的复杂性造成的。
关键词:说文解字注;引申;假借
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是我国传统语言学中的一部优秀著作,全书本着形、音、义“三者互相求”的精神。段玉裁全面考求了汉字形、音、义的发展及其内部联系,在《说文解字》的研究史上具有极高的成就。《说文解字注》中除了系统地标注了“引申”和“假借”外,还提出了“引申(伸)假(叚)借”这种类型。据统计,明确标注为“引申假借”的共有44处,其中写为“引申叚借”的有14处,写为“引伸叚借”的有6处,写为“引伸假借”的有24处。下面将分析《说文解字注》中“引申(伸)假(叚)借”的性质。
一、段玉裁关于引申和假借的定义
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已经指出了引申与假借的不同。段玉裁指出,引申义是“于本义引伸之”[1,p397],是“就字本义引伸之”[1,p355]。这说明,他已经认识到“引申义”必然是以本义为出发点,强调本义与引申义之间的联系。
至于假借,则是“用此字之声而不用此字之义者,乃可定为假借”[1,p757]。……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