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 创新驱动 推动宁波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016-02-13宁波市民政局
中国民政 2016年13期
宁波市民政局
法治引领 创新驱动 推动宁波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宁波市民政局
近年来,宁波市坚持法治引领、创新驱动,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宁波市连续三次入榜“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榜”;全市慈善组织直接接收捐赠超过35.83亿元,慈善救助总支出约30.83亿元,受助人次达294.29万人次;涌现出了一批较有影响力的慈善先进典型。主要做法如下:
一、探索推动慈善立法。近10年来,宁波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此,宁波市将推动慈善立法作为解决慈善领域存在问题、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国家慈善立法积累经验的重要途径。民政部门主动争取市人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1年,在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慈善活动、慈善组织、慈善服务等概念作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建立了慈善组织资产管理与使用、财务管理、慈善活动、信息公开以及慈善组织的终止等相关管理制度;针对不规范募捐问题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募捐主体资格,规定了募捐公告、备案以及信息保护等制度;还规定了对慈善事业的奖励和扶持措施。2014年3月,宁波市还受全国人大内司委的邀请,参加了慈善立法座谈会,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经验。
二、健全立法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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