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赋予了民政部门更多责任
2016-02-13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中国民政 2016年13期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专家视角
慈善法赋予了民政部门更多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和清华大学教授王名两位专家参与了慈善法的起草和审议。他们从专家独特的视角对慈善法进行了专业解读,有利于我们全方位理解慈善法。
2014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向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交第一份有关慈善法立法框架的报告。到2015年10月慈善法草案出台,他组织了18次专题研讨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学者与慈善业界专业人士多达400多人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16份专题研究报告,为慈善法起草做出了特殊贡献。
在起草和审议阶段,很多问题曾引发巨大争议,比如慈善组织的信息要不要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网络募捐能不能合法化,如何通过税收优惠激励人们做慈善,而关于慈善信托的规定更是历经了“一上一下再上”的跌宕起伏,作为监管部门的民政部门该担负起怎样的职责……慈善法不但对于这些争论给出了正解,更用法治的手段开启了中国的善时代。但是,希望通过一部法律就能解决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法律通过之后还要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政策、相应的制度安排,才能构建一个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完整的制度环境。
信息公开有底线
信息公开之所以要单列一章,就是希望引起公众足够的关注和重视,这在以往的立法中是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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