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治与法治的结合谈农村治理现代化
2016-02-13严朝炎
老区建设 2016年10期
严朝炎
从人治与法治的结合谈农村治理现代化
严朝炎
[提要]农村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农村治理现代化成为其关键的一环。从百年以来的熟人社会的“人治”到建设新农村的“法治”,对农村治理的困境、未来发展作进一步的探索,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提出一个旨在构建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模式,那就是人治与法治的结合,对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农村治理现代化;法治;人治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第一次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联系在一起,主要从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的层面探索现代化,这是软实力,“四化”是硬实力,这是继“四化”之后提出的“第五化”。其中治理体系是指国家治理组织系统的现代化,治理能力是指国家治理人员素质和方法的现代化。我国国家治理最大的中心就是农村治理,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很难实现。
二、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困境
(一)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弱化
1.农村乡绅社会的解体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革命的需要,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主要是没收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将土地分给那些占绝大数的贫下中农。土地革命对于当时所处的环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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