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2016-02-12胡滢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机制
胡滢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海南 海口 570311)
家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胡滢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海南 海口 570311)
[摘要]家事事件发生在夫妻或亲属之间,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处理,其解决机制上也应当体现特殊性,而传统的对抗制诉讼模式并不能很好地解决目标着眼于未来和治疗的家事事件,需要构建一种新型的专门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美国的ADR模式、澳大利亚的FDR新机制、日本的家事调停制度都是立足于各国国情的探索,值得我们借鉴。而我国实践中家事法庭之试点与非诉讼调解机制的构建都是对新型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家事事件应当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逐步实现专门化的家事纠纷处理模式。
[关键字]家事纠纷;家事援助中心;诉调结合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背景日趋复杂,民众观念也受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影响而呈现多元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重婚、婚外情、家庭暴力、拜金主义、遗弃等极端不文明的现象,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着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传统的封建观念对于离婚是不提倡的,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现代文明对传统的婚姻观念发起冲击,传统“女主内,男主外”的家庭分工模式也逐步瓦解,女性经济上的独立导致她们在出现婚姻冲突或感情破裂的情况,不再因经济问题而委曲求全,对待离婚的态度也更加理性。同时,随着亲属法的发展演变和日渐完善,家庭纠纷的类型也随之呈现不断扩展之势,家事案件不再仅限于离婚事件,还包括了婚姻无效、婚姻撤销、收养关系、遗嘱确认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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