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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视阈下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以甘肃省S村为例

2016-02-12宋红妹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宋红妹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重庆 400041)



供需视阈下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以甘肃省S村为例

宋红妹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重庆 400041)

[摘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当前,农村社会老年人口日增,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呈现不对等的困境,即需求日益扩大,而供给严重不足。产生这一矛盾的根源有:薄弱的经济支付能力无力吸引多元服务主体参与,一元主导的养老服务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错位的政绩意识促使基层干部忽视农村养老服务。因此,要发挥政府掌舵的功能,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供基础设施支撑;挖掘养老服务资源,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参与体制机制,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

[关键词]农村养老服务;参与主体;政府责任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农村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这是保障公民权利、体现社会平等与公正、构建文明国家的重要基础,现代法治政府的的一个重要执政理念[1],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体现。相对建国初期,农村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服务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和同时期的城市养老相比,深受城乡二元格局下优先发展城市思想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在社会保障方面,包括养老服务方面也远远滞后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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