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治大病政策 回归制度本位
2016-02-12熊先军高星星
中国医疗保险 2016年3期
关键词:制度
熊先军 高星星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北京 100013)
规治大病政策 回归制度本位
熊先军 高星星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北京 100013)
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是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社会呼声、化解灾难性卫生支出风险的具体举措。大病保险已经覆盖城乡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总体支付水平,但由于实行人人有份的平均主义、各类保障措施内涵和边界含混不清、对罕见病缺乏保障等原因,并不能有效解决灾难性卫生支出风险、实现制度初衷。现在应当进行必要的反思,系统考量构建真正意义上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要逐步将大病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使其回归制度本位,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和“兜底”作用,承担“补齐短板”的制度功能,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着重解决居民因医疗行为而产生的间接费用,探索多元化的医疗保障各类制度的经办方式。
规治;大病保险;灾难性卫生支出风险;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是为了回应各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医疗事件发生后的社会呼声,依据是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风险的理论,顺应的是中央关于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的政治要求。将这些方向性要求转化为具体政策,其决策过程则往往是政府各相关部门权责和相关利益方的博弈,以及对众多方案的利弊权衡。各国政府决策的基本套路都是如此,只是东西方在决策权与制衡权上存在体制安排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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