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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全媒体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6-02-12马灵喜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中国司法 2016年6期

马灵喜(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运用全媒体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马灵喜(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全媒体作为全新的信息生产方式和传播观念,以异军突起之势引领信息传播业态变革,激发了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新的发展活力。运用媒体宣传人民调解,借助媒体开设栏目开展人民调解,越来越多地成为各地深化人民调解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以电视、网络和自媒体为主体的媒体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结合融合越来越深,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矛盾预防化解功能越来越凸显。笔者就全媒体形势下深化人民调解,谈几点思考。

一、全媒体形势下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时代必然性

任何变革发展的需求,都源自社会实践。全媒体形势下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是由全媒体时代特征和人民调解本质特性的高度契合决定的。

(一)全媒体时代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和人类生活。全媒体时代,不只是意味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更为重要的是,它时刻影响和改变着经济社会和人类生活。一是引发媒体行业自身发生广泛深刻的变化。媒体活动网络化与数字化、传播主体多元化与融合化、媒体受众碎片化与分众化、媒体终端移动化等特点日益凸现。媒体业态和信息传播介质全面升级,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信息传播介质应用广泛,成为舆论宣传的主平台,电视栏目生存周期缩短,视频产品已经成为新闻信息的引领者,媒体职能社会化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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