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思考
2016-02-12赵立波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6年6期
赵立波(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局长)
关于提高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思考
赵立波(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局长)
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抓好发力点——基层司法所的建设,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是摆在面前的新课题。今年年初,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全省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大力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使其真正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先锋力量。下一步,必须要进一步认清司法所的功能定位,找准解决好当前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的基本路径。
一、司法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司法行政机构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作为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所在、关键所在,其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职能,是其他职能部门无法替代的。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对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认识司法所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基层司法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司法所的人民调解职能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如何妥善地化解矛盾,平衡各方面的社会关系,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和经济繁荣,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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