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以青海省司法鉴定援助工作为视角
2016-02-12青海省司法厅课题组
中国司法 2016年6期
青海省司法厅课题组
建立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以青海省司法鉴定援助工作为视角
青海省司法厅课题组
司法鉴定援助是指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由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性知识,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鉴定援助服务,而减免鉴定费用的活动。我国正在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体系,作为保障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起诉权和举证权的司法鉴定援助活动,应属司法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实践中困难弱势群体因无力承担司法鉴定费用而无法举证,并最终导致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的现象仍有发生,背离了司法救助制度的目的,亟待进行改革完善。
一、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现状
(一)各地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国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尚未形成全国性的制度,围绕着保障困难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司法鉴定服务的权利,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开展司法鉴定援助活动,形成了以下几种工作模式:
1.通过地方立法将司法鉴定援助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司法鉴定援助办案补贴从法律援助经费中列支。如2012年修订后的《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实行法律援助”。2008年7月修订后的《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2014年3月修订后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也都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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