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十三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发展
2016-02-12周济生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中国司法 2016年6期
周济生(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十三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发展
周济生(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战略部署,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把握新形势,研究新变化,出台新举措,推动法律援助制度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低收入标准
无偿性是法律援助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法律援助不是普惠制度,其服务对象有一定的范围限制。《法律援助条例》把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作为法律援助的主要服务对象。各省(区、市)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基本精神,相继以地方性法律援助法规和规范文件形式,确定了以低保标准为界限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早期,政府承担“法律援助责任”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确定以低保人群为法律援助服务对象,有利于集中法律援助资源,优先保障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全面进入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潜在的法律援助需求不断增加,原有的法律援助人群覆盖范围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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