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法的思考和建议
2016-02-12徐永伟江苏省司法厅
中国司法 2016年6期
徐永伟(江苏省司法厅、南京师范大学特约研究员)
关于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法的思考和建议
徐永伟(江苏省司法厅、南京师范大学特约研究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新形势下的一项新任务,司法部专门作出部署并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借鉴公共服务相关立法经验,笔者就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特别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或者法律公益性组织的法律服务人员为公民或者一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或者减免费的法律服务,对很多经济落后地区和自身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众获取必要的法律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很多地区受制于各种因素,经济困难群众在获得基本法律服务方面仍存在较大困难,急需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应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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