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6-02-12安庆杰商黎英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8期
关键词:服务
●安庆杰 商黎英
威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安庆杰 商黎英
2014年,威县被确定为河北省县级综合改革试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威县深入推进集中审批、集中服务,加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与监管相衔接,转变了政府职能、提升了审批效能。
一、组建行政审批局,推动行政审批集中化
为解决行政许可权分散、涉及部门多、考核监管难等问题,威县于2014年12月组建了行政审批局,推动审批集中化、标准化。
(一)实现权限、编制和人员划转。一是将县管26个部门的116项行政许可权及35项管理方式为审批形式的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从原部门剥离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国地税内部归并整合成立审批科(股),整建制进驻行政审批局。二是各部门人员编制一并划转,行政审批局明确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核定编制70名。三是各部门筛选推荐,并优先考虑原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统一划转;国地税进驻人员纳入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通过权限、编制和人员的划转,相对切断了审批与原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审批成为独立职能,杜绝了“前店后场、体外循环”的现象。同时,取消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出让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职能全部划转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行政审批局管理。
(二)探索一局两中心组织架构。一局,即行政审批局,内设政策法规和项目服务科、投资项目科、文教卫事务科等8个机构;两中心,即行政审批信息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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