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地区”村级治理的类型建构
2016-02-11□桂华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农村
□ 桂 华
“东部地区”村级治理的类型建构
□桂华
既有的农村治理研究受到“国家—社会”理论框架的影响,普遍注意到村庄社会因素对政策执行和行政权力实践的影响,并根据“村庄社会结构”因素完成了南中北村庄治理逻辑的类型建构。经济因素是影响村级治理的另一关键变量,东部农村和中西部近郊农村因为利益密集而产生了与一般中西部农村完全不同的治理样态。基于经济差别,可将“东部地区”作为一种村级治理类型进行建构,并从村民选举、村庄政治结构、治理逻辑、制度运转等方面建立理解利益密集村庄治理的概念体系。逐步挖掘出更多影响村级治理样态的关键变量并进行概念体系建构,具备理论创新的方法论意义。
东部地区村级治理利益密集治理逻辑类型建构
一、提出问题
2000年左右,以农村为对象的政治学研究出现了两个新的趋向。一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作为农村政治学基本主题的村民自治研究,从之前的对村民自治合法性的制度建构开始,逐渐增加对村民自治治理功能的研究,并将这一问题意识概括为“民主化的村级治理”研究。[1]二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农业税费负担和“三农”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层面和政策层面,后有学者提出要开展“政策的社会实践基础”研究,[2]即不单关心制度与政策是怎么设计的,而且要考察政策在村庄中的实践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村庄、人际关系、文化等一些社会学因素成为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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