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风险、问责以及法律沟通*
2016-02-11季卫东
政法论丛 2016年6期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 200030)
决策风险、问责以及法律沟通*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 200030)
要致力考察当今中国的风险沟通与问责;以雷洋事件和万科事件为线索,聚焦基层官僚机构推卸责任的行为方式和专家系统的解构现象,深入分析、阐述决定者与受决定影响者之间关系的不同层面以及网络话语的“群体极化”效应。作者认为,应对风险社会很多问题的关键是在以明确而有效的规则简化经济和政治的复杂性的基础上加强围绕问责的沟通,用理性论证取代煽情叙事,并重视风险分配的公正性对于未来法治秩序的深远影响;此外,还有必要通过民主参与程序、法律议论以及分散风险的机制设计推动国家治理方式的创新。
治理的三难困境 风险分配 问责 法律议论 决策的民主参与
一、引言:当今国家治理的风险敞口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人类社会的流动化和相对化进一步加剧。特别是2008年以降,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和政治的不确定性增加,可预料之外的事态也频繁发生,不同层面的抉择和决策都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风险。有迹象表明,中国正面临数百年一次的世界格局巨变、原有发展模式失灵以及转型期各种矛盾激化的挑战,形势极其复杂。2016年1月22日-23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把五个主要领域的风险预警和管控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可谓有的放矢。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风险社会,尤其是在中国的风险对策语境中,存在这样的治理悖论:我们不得不更多地依赖决断,但却又往往很难做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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