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环境诉讼的专家证人制度构建*

2016-02-11谢伟

政治与法律 2016年10期
关键词:环境

谢 伟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州广东510320)

我国环境诉讼的专家证人制度构建*

谢伟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州广东510320)

对环境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仅靠司法鉴定不足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当前我国的环境诉讼制度和司法实践都亟需厘清专家证人在环境诉讼中的具体适用规则。环境诉讼的专家证人应达到适格标准才可出庭作证;环境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的运行包括启动程序、证人证言生成程序、质证程序等,专家证人应针对案件涉及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面的事实问题发表专业性意见;应构建完善的专家证人质证制度,其证明力通过证言的可靠性、有助性等综合性、多元化标准实现;违反相关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专家证人应承担相关责任。专家证人应具有环境正义伦理观。

环境诉讼;专家证人;环境正义;鉴定结论;质证

近年来,环境诉讼作为解决环境争议的一个有效手段,其数量呈日益增长之势。然而,对于专业性极强,具有复杂性、潜伏性、累积性、缓发性、长期性、迁移性等特点的环境污染损害而言,仅仅依靠环境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法院就作出裁判,显然对于当事人有所不公,影响环境诉讼充分发挥定纷止争、维护环境正义的作用。我国的环境司法实践和有关司法解释中专门引入了专家就鉴定结论的质证意见证据和专家辅助当事人一方发表类似当事人陈述证据的制度,但其制度内涵仍不充实,尚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专家证人制度,也无法弥补鉴定结论对事实判断的“短板”。……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环境
长期锻炼创造体内抑癌环境
一种用于自主学习的虚拟仿真环境
孕期远离容易致畸的环境
不能改变环境,那就改变心境
环境与保护
环境
孕期远离容易致畸的环境
高等院校环境类公选课的实践和探讨
掌握“三个三” 兜底环境信访百分百
我国环境会计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