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财税体制改革面临落地攻坚
2016-02-11张菀航
中国发展观察 2016年16期
关键词:改革
本刊记者 张菀航 姜 巍
“十三五”财税体制改革面临落地攻坚
早在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便明确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制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大改革任务。
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间表,2015年预算管理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税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16年将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基本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由此看来,“十三五”时期,财税改革已箭在弦上,时不我待。
改革进程有喜有忧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涉及需要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如今时间过去两年,从成绩来看,第一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尤其是在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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