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框架及其在国家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2016-09-09赵旸
中国发展观察 2016年16期
赵 旸
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框架及其在国家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近年来,债务可持续性框架分析在国家风险研究与管理领域得到了更多的重视,部分研究机构已经将其作为评估低收入国家债务、经济或整体风险水平的主要依据。相关机构可以在现有基础上,站在“中国视角”,在国家风险管理中合理利用这一分析框架,更好地为我国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服务。
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评估框架简述
2005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共同创立了“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框架(简称DSF),并在债务分析和对一国的援助贷款操作中加以应用。2006年、2009年和2012年,IMF对DSF进行了梳理与调整,并评估了该框架在多边债务减免计划(Multilateral Debt Relief Initiative,MDRI)下的实际作用。其中,2009年的梳理集中于讨论增强DSF操作的灵活性;2012年的调整主要着眼于DSF能否适应低收入国家环境变化等问题,同时不再讨论DSF是否有实际作用的议题,转而更多地讨论技术细节,如,考虑外汇流入较多国家的实际情况,调整计算权重;加大包括或有债务在内的对公共债务和财政失衡问题的分析;增加债务风险评级以弥补外部公共债务、国内公共债务以及私人外部债务分析的不足;当一国陷入债务危机时,考虑该国政治与经济状况的特殊之处;发挥债务可持续分析方法(Debt Sustainability Analyses,DSA)的作用,尤其是对投资拉动型经济体的应用。
(一)债务可持续性框架的目标
DSF的主要目标如下:1.指导债务国与债权国的借贷活动,在充分考虑低收入国家宏观经济增长前景的情况下,使低收入国家的借贷行为与其现实融资需求和未来偿债能力相适应,增强债务国再融资和债务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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